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我要找律师

本文字数: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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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您在房屋买卖或租赁中发生法律纠纷;您在家庭婚姻生活中亮起红灯;您在劳动维权时遭遇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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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求助者还是律师,都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与《律师周刊》联系。来信请寄:上海市小木桥路268弄1号4楼《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栏目,邮编200032。或发送电子邮件到lszk99@126.com;也可扫右边的二维码关注“法律服务”栏目,并提出咨询。

劳动工伤

坐班车出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我阿姨下班时候乘坐班车,发生交通事故,班车与一辆卡车相撞,对方负全责。

现在我阿姨右手骨折已开刀,肇事方垫付了医药费2万多元。

请问像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是按照工伤处理还是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的话是两种都可以得到,还是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索赔?——陆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陆小姐完全可以同时选择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处理,二者并不矛盾。工伤认定赔偿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分,是因为这两种赔偿的法律性质有所不同,启动的不是同一种法律程序,但陆小姐有权分别提出索赔(但不包括医药费用等某些费用)。

合同期满离职,咨询补偿标准

我在目前的公司工作前后已有5年,最初的合同期是2年,后来又续签了3年的合同。

现在公司告知我,这次合同期届满将不再和我续签合同。

请问律师,依据我的情况,公司应该支付多少离职补偿给我?——汪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人被打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隔壁工厂的王某等人到我们厂来借工具,其间和我厂车间里的工人许某等人发生口角,王某将许某打伤。

请问律师,许某的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许某如果要追究责任,是否还可以向王某索赔?王某所在的工厂是否也应承担责任?——范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许某因外人来借工具,进而发生口角导致被打伤,显然与其工作内容有关,应认定为工伤。如许某想要以故意伤害为由,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王某随意殴打他人系其个人行为,与其所在的工厂无关,故其所在的工厂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婚姻家庭

继母年老退休,是否必须赡养

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后继母一直对我不好,所以我从小跟外公外婆生活,平时主要由他们抚养,父亲会支付我的学费。

现在我已经工作多年,父亲前几年过世,继母也已经退休了。

请问律师,因为小时候继母并没有抚养过我,我现在能否不赡养继母?——冯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冯小姐的母亲早年去世,而父亲之后又再婚。虽然冯小姐从小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也主要由他们抚养,但父亲一直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等,这应当视为冯小姐与父亲、继母之间,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而外公外婆只是帮助照料冯小姐的生活。

现冯小姐父亲也去世了,如继母没有固定生活来源或者其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冯小姐依照法律规定有义务赡养继母。

想给孩子改姓,应否征询前夫

我和丈夫离婚多年,孩子一直由我抚养,他最初曾经支付过抚养费,后来就干脆不付了,平时互相根本没有联系。

现在我想将孩子改成我的姓,不知道是否需要经过他同意?如果需要他同意,是书面写一个证明即可,还是需要他一起去办理?——杜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孩子已成年的话,只需孩子自己就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更改姓名的申请。

但如果杜女士的孩子仍是未成年人的话,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她前夫的同意和配合,父母中的单独一方不能擅自加以更改。

物业房产

父母出资购房,法院能否查封

几年前父母用我的名义,动用我的公积金买了一套房子。

由于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打算将来把这处房子留给我,因此买的房子登记在了我名下,但我并没有出过钱。

我父亲最近和张某有经济纠纷,张某称已得知该处房产是我父母出资购买,并仍在不断归还贷款,因此如果我父亲不还钱,他就要去法院申请查封甚至拍卖这处房产。

请问律师,这处我名下的房产,法院能否进行查封甚至拍卖?——顾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这处房产既然登记在顾先生的名下,就应当属于顾先生的财产,人民法院一般不会进行查封。

从法律角度看,这处房产应属于父母对顾先生的赠与,而且该赠与已经实际完成。

除非张某提出有效的证据,证明顾先生父母系故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张某才可以要求法院撤销顾先生父母对他赠与房产的行为,进而才可要求进行查封和拍卖。

小区停车混乱,咨询车位归属

我们小区是多层的商品房,两栋楼之间的距离约15米,开发商在这块空地上两边各划出5米做停车位,中间余下的部分作为通道。

购房合同上没有提到停车位的权属问题,这些车位平时都由物业公司安排出租及临时停放,但物业公司并没有妥善管理,很多小区外的车辆将这里当做了停车场。

请问律师,这些停车位是否有产权?产权应归谁所有?  ——赵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车位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可以取得产权登记的车位,一般是地下车库的车位,业主向开发商购买车位后可以取得产权登记。

二是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的区域,设置车位后出售或出租给业主,此时业主可取得专有的使用权。

三是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的车位,原则上来说物业公司无权将车位出售或者出租给特定业主,小区业主享有平等的使用权。

赵先生所询问的车位似乎应属于第三种情况,这些“车位”本身是没有产权的。

出售房屋受阻,咨询相关问题

王某和丈夫有三个子女,王某去世后,丈夫想将所住的大房子出售,另买一处较小的房子。但子女意见不一,有人不同意出售,说房子也有子女的份额。

请问律师,这处房子没有全部子女的同意,是否就不能出售?——谭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王某虽然去世了,但其和丈夫共有的房屋,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若王某去世时,没有遗留合法有效的遗嘱,则该房屋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部分,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来共同继承。

也就是说,该房屋不仅有王某丈夫的个人财产部分,也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

所以,在出售该房屋时,必须由该房屋的所有权利人一致同意,方能对外出售和处理。

债权债务

借款数额存疑,应当如何举证

去年父母曾向我借一笔钱,我和同在上海的妹妹一起凑了15万元,其中4万元是妹妹的。她从银行取了现金交给我,我通过银行一次性将15万元都汇给了父母。

现丈夫由于要跟我离婚,要求我向父母追讨这笔15万元的借款。我向他说明其中有妹妹的4万元,他不相信,认为我们全家串通好了。

请问律师,我该如何证明这4万元是我妹妹的钱?  ——宋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宋女士的妹妹当初是通过银行转账4万元,那么证明起来就相对容易一些。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事实还是能够得到确认的。只要宋女士能提供妹妹的4万元取款凭证,4万元现金存入自己账户的凭证,以及随后汇款15万元给父母的凭证,且这三个行为发生的时间顺序很清晰,那么就能形成一条证据链了。

要求提前还款,遭拒如何处理

王某借了我一笔钱,期限是1年。现在还款期还没到,但我听说他在借我钱之后又陆续借了很多钱,已经债台高筑,因此要求他提前将钱还给我,遭到他的拒绝。

请问律师,我能否要求他提前还款?——方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借款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自然受法律的保护。

既然已经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除非方女士有证据证明对方已丧失清偿债务的可能,或者其故意转移财产意图逃避债务,否则就不可以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如方女士提出提前还款的要求,对方的确有权予以拒绝。

借款人遭羁押,如何要回欠款

我的一个朋友徐某向我借了4万元,说好一年后就归还,当时因为是朋友,所以我没有让他写下借条。现在我听说他因为涉嫌犯罪被刑拘了,于是我辗转找到了他的家人,但他们说徐某的事情他们不了解,他借的钱应该向他本人去要。

可是现在徐某已经被关押,连他的家人都不能会见,因此我根本见不到他。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向他要回我的钱?是否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如果我明确告诉法院被告正被刑拘,法院是否会受理?  ——董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即便是债务人被抓而失去人身自由,作为债权人仍然有权通过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董先生可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只要具备相应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证明借款事实的有效证据,法院应予受理。

当然,由于借款人遭羁押,民事诉讼的进程有可能受到影响,但并不妨碍董先生起诉维权。

而且基于借款人的情况,董先生更应该尽早提起诉讼,因为借款人在刑事诉讼中可能遭遇罚金,也可能涉及其他民事纠纷,董先生越早起诉相对来说越有利。

刑事行政

挪用公款炒股,面临何种刑罚

我姑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因为挪用公款12万元炒股票,她被公司查出并告发。

现在家里人给她办了取保候审,还凑了12万元退给了单位,法院还没有开庭。

请问律师,挪用12万元公款如果全额归还,大致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汪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汪先生的姑姑涉嫌的不是挪用公款罪,而是挪用资金罪,除非汪先生姑姑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嫌交通肇事,大概会判几年

我弟弟无证驾车,造成一名骑车人死亡,被判定要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被警方立案要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律师,根据他的上述犯罪情节,大致会被判多少年的有期徒刑?——周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女士的弟弟属于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建议周女士的弟弟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交通事故

合伙拉货出事,赔偿谁担责任

我和张某合伙做生意,从别人处租了一辆货车去拉货,车是由张某的儿子开的,我和张某都坐在驾驶室中。回来途中发生了车祸,导致一人重伤,交警认定我方承担主要责任。

现在张某说,我们既然是合伙做生意,赔偿责任我应当承担一半。但我认为既然认定我方是主要责任,说明是张某的儿子开车时存在过错,此事和我完全没有关系,不应由我承担责任。

请问律师,这一事故的赔偿我是否需要承担?——王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所谓合伙就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现合伙人一致同意聘请司机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且又承担主要责任,合伙人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尽管张某的儿子开车存在过错,王先生和张某作为共同合伙的经营人,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当然,王先生和张某对外共同作出赔偿后,有权向有过错的张某儿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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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我要找律师 2019-12-09 2 2019年12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