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周敏
本报讯 沪上一名外卖员,为了赚快钱,在送餐之余竟“兼职”碰瓷,先后6次骗取事主上万元。目前,葛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静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11月29日,余先生开车前往上海火车站,当行驶到新闸路石门二路路口时,放慢了车速正准备右转进入石门二路时,突然一男子骑着电瓶车倒在自己车前,余先生赶紧踩下刹车才没有撞到男子。当余先生下车查看时,骑车男子葛某却躺在汽车前,抱着左脚“嗷嗷”大叫,而电瓶车却倒在一旁,放在车上的快餐盒也洒了一地。就在余先生还没反应过来时,葛某突然大声质问道:“你怎么开的车,我现在脚疼,要去医院看脚。”就在余先生准备开口解释之际,巡逻至此的交警在了解大致情况后,当即预留了双方的联系方式,并安排葛某前往就近的医院进行就诊检查,结束后到事故大队处理此事。为了尽早处理完此事,余先生便开车带着葛某前往医院检查。经过细致的检查,葛某的左腿并无大碍,只是挫伤而已。
“我同事之前也和这次一样被撞了,赔了他3000元,我也要3000元。”在确定自己的伤势无碍后,葛某便开口索要赔偿,在得知了葛某的赔偿要求后,余先生当即向保险公司求助,经协商保险公司愿意支付2700元的赔偿。双方达成共识后,便前往交警事故大队处理此事,就在葛某自以为赔偿金即将唾手可得之时。处理事故的交警温旭东调阅了事发周边的监控,经过反复回看,惊讶地发现,当日7点50分左右葛某骑着电瓶车行驶至新闸路石门二路口时,正巧余先生驾驶汽车右转经过人行横道,葛某不但没有避让,反而顺势跟上汽车,一头撞了上去。
在发现疑点后,交警第一时间组织“会诊”,通过回看不同角度的监控视频后,最终确认了葛某存在“碰瓷”的可能性。交警当即询问了葛某,起初葛某还坚称自己就是被车撞了,但看到交警当场播放的视频后,葛某便如实交代了自己故意碰瓷,以此来索要赔偿的犯罪事实。据葛某交代,由于最近自己手头紧急需用钱,便突发奇想想通过“碰瓷”的方式来赚“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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