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一次病床前的不起诉宣告

本文字数:550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俞如宇

本报讯  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瑞金医院(北院),对一名躺在病床上的被不起诉人王某进行不起诉宣告,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情怀。

2018年3月,王某来到一家经营燃烧器及各类配件的公司打工,主要负责产品清点、入库盘点和打包出库等工作。但该公司老板为非法牟利,伙同王某采购国产品牌燃烧机以及无商标的燃烧机整机及配件,并将私下购买的利雅路、西门子商标贴至燃烧器整机及配件上,假冒利雅路品牌燃烧器、西门子品牌商品出售。

后民警在其公司内查获了15台假冒利雅路燃烧器和14个假冒西门子燃烧器配件,总涉案金额约为158000元。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王某只是负责仓库管理等程序性事物,并不涉及商品销售,由此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考虑到王某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检方依法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但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不慎从4楼摔下,被送进了急诊监护室。依照相关规定,不起诉宣告必须由检察官与被不起诉人当面进行,是一项严肃而庄重的法律程序。但考虑到被不起诉人情况特殊,因此,检察官赶赴医院,在病床前向被不起诉人进行了宣告。

图为青浦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来到了医院在病床前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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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 一次病床前的不起诉宣告 2019-12-16 2 2019年12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