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崔顺成
本报讯 离职后将公司3万余元营业款转入自己账户。目前,王某已被虹口警方刑事拘留。
日前,虹口区北外滩地区某酒店负责人来到北外滩派出所报警,称酒店近期在进行财务核查时,竟然发现公司10月份的数笔营业款没有进入公司账户,而是被转入了一个不知名的个人账户,总计3万多元。酒店已通过内部调查排除了在职人员的作案嫌疑,于是选择报案。
根据酒店提供的线索,民警对该个人账户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民警发现,该账户属于一名王姓男子,而当酒店负责人见到王某的照片时惊呼:“这不就是我们之前的员工嘛!”原来,王某是该酒店的前员工,原先负责的正是财务方面的工作。然而,王某于今年7月就已离职,他是如何在离职后将公司营业款转入自己账户的呢?
在找到王某后,其向警方交代,在7月份离职后,自己一直处于无业状态,今年10月下旬,他在偶然的情况下发现仍然可以使用自己原公司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公司管理APP,并且可以修改公司的收款方式和收款账号。于是王某将公司的收款账户改为自己的个人账号,并于11月初连续2天将共计3万元酒店营业款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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