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抚顺残疾按摩师反杀案律师庭后遭辱骂

本文字数:834

  据“大众网”报道,辽宁残疾按摩师反杀案自2019年11月15日一审公开庭审后尚未宣判。但庭审后被害人一方家属在法庭外对该案辩护律师殷清利围堵辱骂一事有了下文,据殷清利介绍,抚顺市公安局望花区公安分局古城子公安派出所针对当时围堵的三名“积极分子”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殷清利说,2019年11月15日12时50分左右,他走出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看守所刑事审判法庭,在门口,此案被害人吕某的十多位家属蜂拥而至围堵他,并说,“你不能为一个杀人犯辩护”“你是北京的,今天不让你回北京”。他提供的三段视频显示,除了辱骂之外,有人还对其进行推拉、撕扯衣服,他走入看守所门内才得以躲避。“我只是正常的、依法履行辩护职责,也没有对被害人人格方面进行任何评价。”当天下午他便就这一遭遇报案。

殷清利说,这一幕的发生并非偶然,在此案6月5日庭前会议中,被害人一方的代理人(非律师)就对辩护律师进行过人身攻击、辱骂,他留有录音证据。本案庭审审判长宣读庭前会议报告时,已经对此进行认定,并对此代理人进行警告处理。

殷清利说,近日,抚顺市公安局望花区公安分局古城子公安派出所办案民警向其送达了关于对参与辱骂的三人《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2019年11月15日,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盘南路西段抚顺市第一看守所临时法庭上,殷清利作为某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引发该案件被害人家属不满。2019年11月15日12时55分许,在抚顺市第一看守所门前,吕某等三人以语言方式威胁殷清利人身安全。

殷清利提供的三份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以上事实有本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吕某等三人分别罚款五百元、二百元、二百元。殷清利说,办案民警称有肢体接触、但认定殴打尚证据欠缺,并表示被处罚的三人非常懊悔,这样才做出了对三人行政处罚决定。(吴军林  张海振)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抚顺残疾按摩师反杀案律师庭后遭辱骂 2020-01-06 2 2020年01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