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王女士
投诉时间:2019年8月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食用快餐的人越来越多,一次性餐具的用量也越来越大,餐馆里、小吃摊上,一次性的餐具品类繁多,用完之后直接扔掉,看上去卫生又方便。而针对一次性餐具是否安全的质疑之声,也不绝于耳。
2019年8月的一天,王女士前往某餐厅就餐,所点的蒸蛋是用一次性餐具装盘并上菜,仔细查看后发现蒸蛋是直接用一次性餐具进行蒸煮烹饪的。王女士对此表示无法接受,担心一次性餐具的安全性,对一次性餐具是否可以直接进行高温烹饪存有疑问,而烹饪过程中会不会产生有害物质,餐厅所使用的一次性餐具是不是合格产品,这些问题都让王女士越想越不安。更令王女士费解的是,明明就在餐厅就餐,为何商家还要使用一次性餐具烹饪菜肴并上菜?王女士当即向餐厅工作人员提出质疑,经双方交涉后,餐厅工作人员将蒸蛋倒出,更换陶瓷餐具装盘了事。王女士表示不能认同,要求餐厅相关负责人给出合理解释,并提供餐厅所使用一次性餐具的相关检验报告等证明。由于不满餐厅的行为,王女士拨打电话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
◆记者连线
接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经营者联系,餐厅经理表示店内的一次性餐具均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并提供了相关的产品检验报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厂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证明所使用的一次性餐具是适合加热的食用级塑料制品。通过消保委协调,餐厅经理表示理解王女士对于一次性餐具使用的担忧,也致电王女士进行详细解释,并得到了王女士的认可。王女士告诉工作人员,在听取对方的解释后,心中疑问总算得到了解答,餐厅负责人又提供了一次性餐具的相关产品证明,自己也放下心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解决了王女士的诉求。
在生产食品用塑料接触材料时,生产商为改善其性能往往会加入一些添加剂或助剂,这些添加剂或助剂连同聚合物单体、低聚物、大分子降解产物等在塑料包装与食品接触过程中,会迁移到食品中去,从而给人们的健康带来危害。根据最新的强制性国标要求,作为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一次性塑料杯、碗、纸杯、纸碗、吸管等产品要提供十二项标注。包括:产品名称;材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适用时间应标明保质期;符合性声明和执行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无“食品接触用”或“食品包装用”说明或调羹筷子标志;使用温度范围;使用产品范围;产品能否微波、能否重复使用等说明;其他产品使用提醒,如产品使用环境温度、使用方法等。
对于餐厅经营者,浦东新区消保委建议:首先,食品安全包含餐具安全,要熟知国家相关政策,对于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应谨慎选择。其次,一次性餐具虽然便利,但对环境也会造成不小的影响,用过即丢弃的特性,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增加垃圾的处理成本;最后,餐厅作为提供吃食的场所,应时刻谨记要对消费者健康负责。
◆律师说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认为,食品安全既涵盖食材安全,也与餐具安全等密切相关,若餐厅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的,也应提供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与食品安全要求的餐具。
“就消费者王女士的遭遇而言,餐厅使用一次性餐具作为蒸煮烹饪的器皿难免会令消费者产生顾虑。”金玮律师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其实,即便餐厅使用的一次性餐具是合格的,但这种做法本身也不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金玮律师坦言,虽然盛放蒸蛋的一次性餐具器皿并不在《上海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项下,但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精神而言,还是不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并且致力于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金玮律师坦言,从消费者体验的角度而言,既然是选择在餐厅就餐,大多不太能够接受使用一次性餐具,毕竟对这类一次性餐具的品质难免心存疑虑,因此,餐厅本身应当谨慎选择,以免造成消费者的不佳印象。
此外,金玮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就餐或者“打包”食物过程中,尽可能慎用一次性餐具,若餐厅提供一次性餐具的,则须特别注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与食品安全要求,以免 “祸”从口入。 记者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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