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中外案志 2020年01月08日
  • 清代刘衡的先审原告与棍蠹整治   □刘永加 刘衡(1776-1841),字廉舫,清代江西南丰人。历任知县、知州和知府等职务。他不但有着丰富的断案审判经验,而且十分重视总结地方吏治的经验教训,著有《庸吏庸言》、《读律心得》、《蜀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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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 中外案志 B08 2020-01-081 2020年01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