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主笔闲话

别让诈捐毁了善心

本文字数:612

  “怀有仁爱之心谓之慈;广行济困之举谓之善,慈善是仁德与善行的统一。”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那些生命中遇到意想不到灾难的人们,当冰冷而残酷的现实将这些人抛弃时,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伸一把援手,释放人类所独有的善,帮助他人渡过难关,释放一丝独属于人的温暖。

募捐是为了慈善,是为了帮助那些急需帮助的人。但善的另一面却是恶,总有一些人利欲熏心后,会伸出令人齿冷的黑手,而诈捐就属于这样的“黑暗”。更无法原谅的是,诈捐消费的是人最善良柔软的一面。特别是在网络时代,募捐的方式极度便捷化,手指动一动,就能传递爱心,将钱物迅速地送达到需要帮助的人手里。但这样的行为一旦遇到诈捐,将很难辨别真假,损失一点钱财也许算不上太大的事,但摧毁捐款人的善良,才是不能容忍的。

诈捐的问题在全世界都存在。本期“专家坐堂”聚焦的就是其他国家如何监管网络捐款的问题。对于丑陋人性的遏制,最好的办法永远都是法律。通过法律防止诈捐,严惩诈捐,才能真正让人有敬畏之心。在法律法规面前,通过监督的规范化,既能及时发现问题,更可以规范相关的制度,防患于未然。我国的《慈善法》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而要想真正让诈捐,尤其是网络上的诈捐销声匿迹,关键还是在于法律的执行。固定边界,严格监督,相关部门多较点真,将法律的规定沉淀到每一次具体的募捐事件中,不给一些无良的人和机构有可乘之机,才是对善良最好的呼应。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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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 别让诈捐毁了善心 2020-01-14 2 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