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微信视频通话调解买卖合同纠纷

本文字数:480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微信多人视频通话,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在抗击疫情的同时,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买方与卖方订立买卖合同,采购交通设施产品,用于公路施工。因卖方后续发货问题,双方产生争议,买方诉至法院。该院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事实后,发现原告对后期断货行为颇为气愤,但对前期合作并无异议,并且原告采取措施及时止损、工程业已完工。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承办法官厘清本案法律关系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明法律规定,力促和谐结案。

当时正值腊月二十八,春运期间一票难求,买方公司远在甘肃,卖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则在北京,交通不便,加上疫情已开始蔓延扩散。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承办法官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共同建立了微信群。为确保调解真实自愿,承办法官还启用微信多人视频通话,使三方同步呈现在手机屏幕上,“面对面”沟通了具体情节。

在该院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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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苑周刊 B01 微信视频通话调解买卖合同纠纷 2020-02-12 2 2020年02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