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昨天下午,上海金融法院通过网络庭审平台,当庭成功“云调解”了3起原告及委托代理人均系武汉居民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3名原告最高获赔88.9万余元。
昨天下午的庭审现场,只有戴着口罩的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原告代理人在其武汉家中,两被告代理人分别在上海家中。
在这3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聂某、丁某、曹某3名原告认为,被告某上市公司及某会计师事务所因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给其带来了损失,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及利息损失,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名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为武汉居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审判长赵红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网络庭审。
经调解,三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上市公司分别向原告聂某、丁某、曹某支付88920元、609840元和27417元,并承担三案的案件受理费,被告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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