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上海政协委员再次呼吁:

加快地方立法 杜绝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本文字数:980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2020年大年初一,本报新媒体曾刊发报道《政协委员联名建言:上海率先立法根绝野生动物交易、消费行为》。

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靴子终于落地。受到鼓舞的上海市政协委员们再次呼吁:上海要加快地方立法,尽快就杜绝野生动物的交易、豢养、屠宰、生产及食用其制品行为规范加强管理。

委员们认为,首先,上海应借鉴国内外地方立法经验进行综合统一的立法,就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运输、豢养、生产制品及食用等做出规定,除非依法人工繁育成功、能够大量饲养并经国家或者市级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许可豢养或可食用外。

上海应率先通过地方立法禁止食用国家或省级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虽然国家不予保护但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未经检疫的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凡列入禁食范围内的野生动物,严禁任何活体、死体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和餐饮场所。对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法律惩处,法律应规定禁止食用为原则,允许食用是例外。

其次,应加强对依法人工繁育成功、能够大量饲养并经国家或者市级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许可豢养或可食用外野生动物的管理,对其出生、豢养、交易、屠宰、食用、检疫等进行可追溯的全流程监管。

与此同时,委员们还建议全面开展公共卫生安全联合检查,全面检查和关闭相关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豢养、制售及食用野生动物制品行为,包括萌宠店售卖野生动物、在家豢养野生动物、制售和食用野生动物制品在内,并开放公众举报监督渠道。

加强《动物防疫法》的执法力度,对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特别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站的检查,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如检查中发现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在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

最后,上海应在地方立法明确加以禁止的基础上,全面加以宣传教育,尤其是对中小学和餐饮行业进行全覆盖教育宣传。随着人们对野生动物的公共卫生意识的不断增强,并通过群众联防联控逐步改掉这种饮食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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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3 加快地方立法 杜绝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2020-03-02 2 2020年03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