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水上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可免于处罚

上海海事发布10条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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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上海海事局昨天发布消息称,在前期实施相关举措的基础上,上海海事将再推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服务举措。记者注意到,其中,对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实施清单式管理,免予行政处罚。

服务举措包括,简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手续。在上海海事局原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基础上,免除企业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的义务,无需再提交该项证明材料的《告知承诺书》。

延期缴纳规费。因受疫情影响,港口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在法定期限内缴款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依法准予延期缴纳费用的,最长不超过3个月。

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面,举措规定,确需处罚的,推行远程自助处罚。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款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延期,免予收缴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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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3 水上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可免于处罚 2020-03-02 2 2020年03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