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陈岚
本报讯 近日,一封来自北京市的来信转交到虹口区人民检察院12309值班窗口,来信的潘律师正在处理一起案件,但由于防疫特殊时期,他在阅卷上遇到了阻碍,希望检察机关提供帮助。急人之所急,检察官立刻拿出一份救急方案,特殊时期律师阅卷特殊办理,让案卷搭上远程“列车”。
受肺炎疫情影响,潘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家属聘请的律师,无法取得正在看守所中犯罪嫌疑人本人的签字委托,身在北京也不便来上海现场阅卷。为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律师的执业权利,虹口检察院委托看守所干警代为告知龚某某亲属为其委托辩护人的情况,在得到龚某某本人认可后,完成了这次特殊的辩护代理确认。
随后,虹口检察院联系了潘律师目前所在地的检察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双方达成共识:虹口检察院案管部门将加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通过保密渠道邮寄到海淀检察院,委托海淀检察院案管部门为潘律师提供现场阅卷。鉴于此案是两地检察院首次组织律师异地阅卷,双方一致认为应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
昨天,潘律师如约来到北京市海淀人民检察院,测量体温并递交了相关证件和材料。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见证下,潘律师通过审核后,顺利拿到了经过消毒的电子卷宗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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