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疫情期间和疫情后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司法部遴选了律师化解劳动争议、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等多发性矛盾纠纷的八个案例,助力各地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律师发函
助企业解决合同纠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打好浙江省安吉县疫情防控阻击战,解决安吉县口罩供应难题,安吉县政府于2020年1月30日与浙江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口罩定点生产协议。1月31日,A公司通过中间人向合肥某厂家紧急购买两条口罩生产线。2月6日,公司发现物流送货来的生产线上缺失了关键零配件“超声波焊接头”,致使该生产线每天的口罩产量仅有预定产量四分之一。
A公司向安吉县司法局组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律师服务团寻求帮助。陈石律师介入后,提出首先要固定第一手证据,经多次电话沟通,合肥厂家负责人承认向A公司隐瞒了“超声波焊接头”由其拆卸后组装到其他设备上的情况,但表示目前无能力解决该问题,需由A公司自行在市场上采购,费用可由合肥厂家承担。
由于疫情形势严峻,A公司无法及时采购到相应配件,陈石律师与A公司负责人商讨后决定向合肥厂家发出律师函。2月8日,合肥厂家收到律师函后主动与A公司联系,愿意补寄缺失配件。2月10日,A公司收到了合肥厂家补寄的配件,生产线恢复正常。
释法析理
助企业处理劳动争议
贵州省正安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20年初才宣布脱贫摘帽。正安县某煤矿是一家大型工矿企业,2019年投资2亿多元完成30万吨技改,拟于2020年正式生产经营。2月18日四川省民工陈某经人介绍到煤矿务工,按规定需进行疫情隔离观察,2月23日陈某在隔离期间突发心脏病,后因抢救无效去世。
贵州钧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蒋伟接到煤矿电话求助,第一时间赶到殡仪馆帮助煤矿处置善后事宜。蒋伟律师建议企业立即向煤矿主管部门、属地乡镇电话汇报事情经过,请求相关部门派员处理,同时请煤矿及时通知陈某直系亲属前来处理后事。经调查,蒋伟律师了解到陈某系首次前来务工,因在疫情隔离观察中,无法进行体检,尚未缴纳工伤保险;同时从陈某居住的房间内找到了其平时吃的药物,经核实该药物系治疗心脏病所用。2月24日陈某亲属4人来到煤矿处理后事,他们确认陈某患有心脏疾病。
陈某家属要求煤矿按工伤处理,针对这种情况,蒋律师耐心细致地向亲属解释了《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让亲属接受了陈某死亡在认定工伤上存在法律障碍的情况,同时与煤矿管理层深入沟通、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谅解,由煤矿给予一定补偿,陈某亲属将陈某尸体火化后运回老家安葬,煤矿全力投入生产经营。
积极奔走
化解养老补助群体纠纷
2020年春节前,山东潍坊某燃料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41名退休职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补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因受疫情影响,燃料公司经营收入重要来源锐减,公司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公司紧急联系山东瑞诺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瑞诺所于子龙和王梓杰两位律师接手本案后第一时间奔赴法院,赶在春节放假前查阅了41个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由于该批退休职工人数较多,退休时间不一致,应享受的补助标准不统一,需要逐人核查相关证据和历年来的补助标准,工作量很大。两位律师放弃休息时间,利用春节假期查阅历年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并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分类甄别,整理形成书面证据目录。
律师经过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在逐一分析每个案件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调解处理的详细方案,得到公司认可。随后,律师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分别与41名原告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获得原告的普遍理解和信任,就补助金偿付事宜达成基本共识。
2020年2月12日至13日,法院通过网络视频连线主持调解。除1名原告因主体资格存疑需另案审理外,其余40名原告均与燃料公司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调查举证
助外企解决租赁纠纷
江苏盐城经济开发区有近千家韩资企业,某汽车配件公司(以下简称“配件公司”)是其中一家韩国独资企业。配件公司自2014年起,一直承租江苏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所属厂房。2019年国内汽车产业下行,配件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春节后受疫情影响,财务状况更加恶化,出现资金断流情况。此时,出租方将配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70万元租金并承担19万元滞纳金。收到应诉通知后,配件公司请求江苏汇建律师事务所姜军荣律师协助处理本案。
姜军荣律师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决定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并着手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一是了解当地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疫情期间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成本的举措,为争取减免租金寻找政策依据。二是根据配件公司提供的线索,就出租方未及时履行对厂房的修缮义务,导致每年梅雨季节屋顶渗漏、下水道雨水倒灌,造成配件公司停产及原料损失等情况,收集完善证据。三是与出租方主要负责人当面沟通,争取出租方理解,为增加共识减少分歧打下基础。
2020年3月4日,法院以互联网开庭方式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出租方同意之前承租期内每年减免1个月租金,疫情期间再减免2个月租金,合计减免7个月租金,同时放弃19万元滞纳金的诉求。配件公司资金困难问题得到较大缓解,日前已经全面复工复产。
股权激励
助教育机构稳定员工
湖南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育机构”)是一家总部设在长沙市,旗下教育机构分布在新疆、湖南、江西等地的大型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有教职员工近七百人。疫情期间,该教育机构出现较大稳岗压力,该教育机构向湖南元端律师事务所袁啸律师寻求帮助。
袁啸律师接到咨询后,带领律师团队详细了解教育机构现有的业务运营模式,并对教育机构主要股东进行线上访谈和书面调查。在此基础上提供了“长效激励+短期疏解”的两步走方案,帮助该教育机构及时稳定了员工队伍,有效防控了用工风险,实现了安全有序开展线上教学工作。
分级复工
助企业防范违约风险
深圳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深圳市的光通信供应商,在武汉设有子公司,为包括国内三大5G设备生产商在内的众多全球领先通信企业提供产品配套。疫情影响了公司春季后按时复工,造成大量海外订单堆积。重庆沁山律师事务所为此组建专门工作小组,用活用好疫情期间相关法律政策,采取远程办公和多点协作方式,为公司在最短时间内依法复工复产提供了全方位法律服务。
目前,公司已经报备当地政府正常复工,正在全力进行订单生产。
多方协调
助企业走出贷款困境
山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是一家惠农惠民公司,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在某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的贷款临近到期。
山西华尧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选生律师得知农业公司面临的困境后,主动与农业公司取得联系,向农业公司详细了解情况,与律所精通相关业务的赵朝良律师、王涛律师组成专业团队。
律师团队协助农业公司、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三方通过远程视频方式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在防范法律风险和保障各方利益的情况下,解决了农业公司的资金困境。
帮助企业
纾解公积金缴纳压力
广东省中山市某运动器材公司是一家有几千名职工的民营企业。此前由于该公司未为部分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该公司为80名员工补缴公积金合计118万余元,该公司遂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司资金链面临更大压力。得知这一情况后,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黄嘉焯律师、黄锐彬律师主动为该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两位律师对中央和广东省出台的惠企助企政策举措进行了深入研究,详细查阅了公积金相关法律政策规定。随后律师起草了法律文书,并通过微信积极与中山市法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联系,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法院、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理解支持。法院通过微信远程调解方式,就企业撤诉和公积金补缴事宜,促成公积金中心与企业达成调解。
此后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允许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延期补缴的范围。 (来源:司法部网站)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