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登机前吃退烧药回国被确诊

律师解析为何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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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每有引人关注的社会事件、法律问题发生,律师往往能在第一时间给出提示、提供服务。我们为读者采集律师对这些身边事的法律解析,让您不用出家门就可享受“律师服务”。

据《工人日报》报道,3月4日,廖某君、廖某海等两家一行8人自意大利乘机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其中4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查,廖某君和廖某海系姐弟关系,与其家人长期在意大利经商。2月下旬以来,廖某君、廖某海相继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在登机前使用药物退烧降温。家庭成员中存在不如实填写我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的情形,给同机人员造成传染风险。3月6日,公安机关以廖某君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开展立案侦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阳。

何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王永阳律师表示:我国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此外,“两高两部”于2月10日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两种情况外,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何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王永阳律师解释:“两高两部”在2月10日发布的《意见》中规定,明确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两种情形:

一是,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二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在于“已经确诊”。

本案中,廖某君姐弟虽相继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但在登机前未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此外,廖某君姐弟登机前亦未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不具有拒绝隔离治疗或者出现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情形。因此,廖某君姐弟的行为不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廖某君姐弟发热、干咳等症状,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1月22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认定为疑似病例的临床表现,即廖某君姐弟在明知自己可能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的情况下,通过吃退烧药的方式,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可能造成同机多人传染的危险,该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可能的法律后果

王永阳律师认为:本案中,廖某君姐弟登机前吃退烧药的行为,属于故意隐瞒、未如实报告,没有配合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该行为侵犯了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同时也可引起各类传染病的传播,造成传染病流行的严重危险。

根据刑法和“两高两部”意见,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廖某君姐弟在已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仍通过吃退烧药的方式登机,以及在被确诊为疑似病人的情况下,通过吃退烧药的方式登机并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至其他人的,则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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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6 登机前吃退烧药回国被确诊 2020-03-23 2 2020年03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