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俞如宇
本报讯 上海市青浦区某药店老板竟对顾客遗忘于店内的医保卡起了贼心,伙同他人盗刷6000多元。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恶意盗刷他人医保卡的案件提起公诉,青浦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旭、邢菱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年届六旬的吴旭是青浦区一家医保定点药店的法人代表,负责药店日常管理,空闲时也会在柜台为顾客结账。2019年5月的一天,一名年轻男子来到吴旭的药店购买了几盒感冒药,在使用医保卡结账时,吴旭注意到对方并未设置卡片密码,并且卡内有1万多元的余额。年轻男子装好感冒药后径直离开了药店,却把自己的医保卡落在了柜台上。
日常生活中,顾客遗忘物品的事情时有发生,通常吴旭会把东西收起来代为保管,等顾客来认领时再还给对方。而这次的情况有所不同,卡内1万多元的余额使吴旭产生了邪念,他想到了一个人。
邢菱,离异女子,两年前从老家来到上海打工。她通过微信结识了比自己大20多岁并且有家庭的吴旭。邢菱收入不高,又爱花钱,而身为药店老板的吴旭可以满足邢菱的生活所需,两人便一直保持着暧昧的关系。
就在吴旭揣着医保卡惴惴不安时,邢菱走进了药店,吴旭对她此行的目的心知肚明,她缺钱花。“这张卡里有一万来块钱,你拿着,可以在我店里消费。”当天,邢菱就用此卡在店内消费了数百元的保健品和一些医用生活品。此后,每隔几周邢菱就会到店内让吴旭帮她刷卡消费,两人沆瀣一气,天真地认为就此会平安无事。
直到2019年12月,被害人发现医保卡不见了便前去挂失,账单显示自己的医保卡已被他人盗刷6000余元,并且吴旭药店的店名赫然在侧。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后,将二人绳之以法。
检察官指出,本案中的医保卡虽然是被害人遗忘在店内,但两名被告人明知他人的医保卡而占为己有并且盗刷卡中钱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两人有着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是共犯,因此法院对两人均作出判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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