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启动并全面推进全市法院运用现代科技深化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将从2020年4月1日起,为期6个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院、徐汇区人民法院、奉贤区人民法院等10家法院作为首批法院参与试点。
启动会现场观摩了一起运用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开庭的庭审全过程。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徐汇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汪健是该案的主审法官。此次庭审内容全程录音录像记录,语音转换软件加以辅助,书记员不用出庭。整个庭审持续45分钟。记者注意到,法官在庭审中不用翻阅书面卷宗材料,可以在电脑屏幕上直接调阅电子卷宗,并可通过电子质证功能分享到当事人的屏幕上,引导当事人围绕证据内容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相比以往,庭审时间节省了约三分之一。
据介绍,庭审记录改革后,简单案件的庭审可以不安排书记员到庭,也可由书记员完成开庭前准备工作后退庭。复杂案件的庭审,可以安排书记员只制作要点式庭审笔记,供法官制作裁判文书、庭审活动信息存档等之用。
上海高院自去年11月起开展庭审记录改革的调研与实地考察工作,初步确定由徐汇法院先行探索,为后续改革全面铺开积累经验。上海高院于3月23日通过官方微信正式发布《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深化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庭审记录改革试点主要适用于采取互联网在线视频、专网远程视频和线下面对面等各种方式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活动。各试点法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各类试点案件中视情选择或组合使用庭审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记录和传统纸质笔录等方式。当事人同意且具备条件的,应优先选择运用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
与此同时,开展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录音录像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至关重要,为此上海高院就相关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上海法院智慧法院网上立案、网上庭审取得突破性进展,此次庭审记录改革中运用到的区块链存证技术,即为上海法院首次探索采用。
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指出,庭审记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需要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也需要务实可行的实施步骤和落实方案,各试点法院要准确把握改革试点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循序渐进,精准施策,共同推进全市法院庭审记录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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