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狠心妈不管宝 女儿一岁半不会走

法院依法变更监护权

本文字数:796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汤峥鸣

郑某生下女儿小宝(化名)后便长期离家在外,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其间还因反复吸毒被强制戒毒。近日经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介入,小宝所属居委会向黄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变更为小宝的监护人。法院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审理该案,一审终审判决撤销郑某作为小宝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居委会作为小宝的监护人。

小宝出生后不久,母亲郑某离家出走,将小宝留在家中由外公独自照顾抚养。由于年事已高,自己还身患多种疾病,外公对小宝的照顾有点力不从心。直到一岁半,小宝因营养不良等原因仍不会走路。为此,小宝的外公多次向居委干部求助,希望能有人帮助照顾小宝。2014年,居委会安排了社区志愿者,轮流将小宝接回家中寄养照顾。

2015年,郑某因反复吸毒而被社区戒毒。此后,郑某又再次吸毒,后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两年。2017年10月,郑某强制戒毒期满恢复自由。本该承担抚养小宝责任的郑某却向居委会提出自己无力照顾,希望居委会继续代为照看小宝。之后,郑某便再次离家外出不知去向。而就在几个月前,小宝的外公也已过世,居委干部和志愿者们成了小宝唯一的“亲人”。

如今小宝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监护人缺位的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黄浦检察院在获知该情况后,及时介入,建议居委会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小宝的监护人,并出具了支持起诉书。

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郑某至今下落不明。小宝由申请人抚养照顾,已形成稳定的抚养关系,因此建议依法撤销郑某对小宝的监护人资格,并由作为基层组织的居委会担任小宝的监护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居委会要求撤销郑某监护人资格的申请法院予以支持。小宝的生父不详,外祖父母又均已去世,从过往情况来看,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完全可以肩负起对小宝的抚养责任。据此,居委会要求指定其为小宝的监护人,于法有据,法院对该申请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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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8 狠心妈不管宝 女儿一岁半不会走 2020-03-31 2 2020年03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