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离职后发现怀孕 还能回原单位吗?

普陀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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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张叶荷

法治报通讯员  潘家铭

和用人单位签署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刘某却发现自己在签署合同之前就已怀孕了,那么,刘某还能再回到便利店工作吗?近日,通过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最终某连锁便利店考虑到刘某这些年的付出及未来生活上可能面临的困难,表示在刘某撤回恢复劳动合同的诉求后,愿意额外给予刘某8000元的慰问金。刘某也对某连锁便利店的关怀,表示衷心的感谢。事情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离职后却发现自己怀孕了

2016年7月,刘某应聘至某连锁便利店担任收银员。2019年9月初,刘某与某连锁便利店签署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确定刘某最后工作日为2019年9月5日,双方对刘某在职期间劳动报酬、社保福利、休假、加班工资等事宜均无异议,并按照刘某的工作年限双方确认了经济补偿款的支付数额、时间。

不久后,刘某便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根据怀孕周期数推算,当初在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时已经怀孕。在此情况下,刘某便向原某连锁便利店提出要恢复劳动关系。然而,便利店对此要求表示了拒绝。在双方交涉无果的情况下,2019年10月16日,刘某向普陀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怀孕了?

2019年8月,某连锁便利店因为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对收银员岗位进行调整;同年9月,该连锁便利店与收银员刘某签署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约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9月5日终止,同时解除劳动合同;所有善后方案双方均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不久后,刘某发现自己怀孕,并推算在签署协议时已经怀孕,因此刘某向某连锁便利店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要求,便利店未予准许……在接到案件后,普陀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第一时间对案件做了进一步了解和梳理

调解员发现,在调解过程中,刘某声称签订协议时,某连锁便利店是单方面通知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并没有经过真正的协商谈判。刘某事前没有思想准备,在签订解除协议时并不知晓自己已怀有身孕,应当认定为“存在重大误解情形,且未经怀孕女职工同意,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然而,某连锁便利店表示,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经写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已经协商明确并已经履行,刘某无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作为处于正常生育期的妇女,刘某对自己是否怀孕应当有正确的判断。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清楚后实施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既然刘某签署了协议,那就不存在欺诈胁迫,协议约定的内容就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该协议合法有效。

为了确定怀孕知情情况,调解员再次询问申请人刘某,得知刘某和某连锁便利店在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时,双方确不知晓刘某已怀孕。

人性关怀 用爱心消除隔阂

目前情况是,刘某与单位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某连锁便利店依法支付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刘某也接受了该经济补偿,说明刘某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清楚知晓的,不存在重大误解。然而刘某是育龄妇女,对自己是否怀孕应当有正确的判断,即使如刘某所说当时确实不知晓自己已有身孕的事实,也不属于司法解释所规定的“重大误解”类型,从而不能恢复劳动关系。那该怎么办?在听了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条的分析后,申请人刘某表示认可,但对怀孕、生产及产后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工作,刘某表示担忧。

调解员发现刘某的担忧后,决定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劝解某连锁便利店是否能针对这一个例,有一个爱心关怀的举措。“刘某为便利店服务三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调解员继续劝说某连锁便利店,刘某因为没及时发现怀孕,接下来可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入。

最终,某连锁便利店考虑到刘某这些年的付出及未来生活上可能面临的困难,表示在刘某撤回恢复劳动合同的诉求后,愿意额外给予刘某8000元的慰问金。刘某对某连锁便利店的关怀表示衷心的感谢。

【点评】

本案是一起职工怀孕不知情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后反悔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员以法释理,以情感人,最终圆满解决了这一纠纷。

此案有两个矛盾焦点:“公司可否与怀孕女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怀孕女职工在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后可否以‘重大误解’为由反悔?”。对于这两个焦点,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深刻领会、熟练运用,对申请人进行有理有据地解释和劝说,让申请人知晓:以协商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刘某签约时不知晓自身已经有孕,也不能以重大误解的理由要求撤销协议。调解员对争议焦点依法释明,普法宣传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当事人听得懂、听得进。

在当事人刘某认清自己的要求不合理后,调解员考虑到当事人的委屈和困难,以情感人,希望某连锁便利店以和为贵,对老员工多一点关怀,推动双方迅速达成和解,某连锁便利店和刘某皆大欢喜。本起争议化解成功,体现出调解员对法律和人情的准确把握和灵活运用,实现了法理、情理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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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离职后发现怀孕 还能回原单位吗? 2020-04-07 2 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