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
通讯员 刘晓曦
本报讯 王某是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嫌疑人,年前被取保候审的她,在经承办检察官同意后,带着小孩回湖北老家过年。不成想,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阻隔了年后返回上海继续接受审查的计划,但案件的办理必须依法进行。
4月8日下午,该案承办检察官、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房长缨利用远程提审系统对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进行远程提审。一千多公里外的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内,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正在法警的看护下,面对屏幕回答检察官的提问。这是宝山检察院首次采用远程提审系统,在外省检察机关协助下进行“隔空对话”。
考虑到王某的现实情况,为保证人员安全且不拖延案件办理,检察长董学华决定对王某开展异地跨省提审,并立即联系了王某所在地的松滋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中华。松滋检察院第一时间表示全力协助,遂即安排技术部门进行对接。但由于两地跨省远程提审系统无法直连,两院在经过研究讨论后,决定尝试用检察专网的视频会议系统与远程提审系统进行设备对接,最终几经调试获得成功。
两地的画面清晰地呈现在显示屏上,房长缨副检察长与犯罪嫌疑人王某“隔空”对话,“零接触”进行讯问审查,核实案件相关事实。最后形成的讯问笔录传送远程打印,交由犯罪嫌疑人核对签字。
在松滋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两院通过“1+1”的方式,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开展“足不出户”异地跨省远程提审,整个过程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图像清晰、音质流畅,保证了讯问的顺利进行,完成了一次时间、空间上无缝对接的“跨省提审”,做到司法办案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疫情防控期间,宝山检察院制定《关于积极稳妥规范开展在线办案的实施意见(试行)》,共开展在线远程提审640人次、远程庭审126人次,通过互联网开展远程帮教27人次,线上宣告不起诉决定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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