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末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是我国继2003年非典疫情后的又一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据媒体报道,因疫情导致新人婚宴取消引发的纠纷为数不少。疫情是否属于相关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本期“非常阅读”推荐的书《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或许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涉及《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为了政府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单位、人民群众能充分了解并及时应对处理新冠肺炎防控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本书编写组集中了中国卫生法学会、清华大学法学院等机构的大量专家学者,倾力打造本法律读本,以期为大家在本次疫情防控中提供法律指导和参考,也为疫情防控尽绵薄之力。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编者对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讨论及分析。根据《合同法》及《民法总则》可知: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书编者认为,虽然有司法机关将2003年“非典”疫情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但在具体案例中各地法院仍然视合同具体履行情况做出了不同认定,现司法实践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更新发布,当前应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形判断阻碍合同不能履行的事由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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