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

对鉴定“黄牛”揽案包案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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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鉴定“黄牛”揽案包案、鉴定机构通过支付回扣来揽业务……这些鉴定行业中的乱象将得到根治。昨天,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5月1日即将实施的《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进行了发布。会上透露,市司法局也在为《条例》的出台落实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今年还将计划出台《司法鉴定人执业保障的若干意见》《司法鉴定机构分类管理办法》等若干配套制度。

据了解,上海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1998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成立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截至2019年底,全市经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的“四大类”(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机构57家,鉴定人718名。2019年办理“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12.3万件,比2018年增长3.80%。

《条例》是本市首部关于司法鉴定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司法领域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严格准入,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制度。《条例》还严格监管,完善司法鉴定程序规范。通过制度创新,《条例》对“四类外”其他鉴定机构、其他鉴定人依法加强监管和信息引导。

《条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提升监管实效性,建立司法鉴定信息化监管制度,对司法鉴定案件实行统一赋码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同时加强信用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

记者注意到《条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针对本市存在鉴定“黄牛”揽案包案、鉴定机构支付回扣承揽鉴定业务、违规设点等突出问题,专门规定了执业禁止条款,明确不得以支付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司法鉴定业务等,着力打击司法鉴定乱象。市公安局透露,去年上半年,市公安局在市司法局、市银保监局的密切配合下,一举破获捣毁了12个在本市连续作案的以人身受到伤害从而通过鉴定骗取保险的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5名,总涉案金额近亿元。

市司法局局长陆卫东表示,近年来,本市司法鉴定行业总体规范有序,但也存在准入门槛低、执业能力参差不齐、执业活动不规范和“黄牛”扰乱司法鉴定行业秩序等突出问题,亟需强化监管和规范。自2018年7月起,市司法局开展全面治理整顿工作,采取对标核查、现场检查、外部调查、行政约谈和能力测试等多种手段,加大管理力度,依法清理不合格鉴定主体和鉴定机构非法受理点,同时与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在行业整顿、打击黄牛、加强工作联动等多方面进行合作,加大案件调查和处罚力度,坚决打击鉴定违法违规行为。经过一年多的综合整治,行业乱象已经基本扭转,鉴定人执业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上海司法鉴定行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本市还创新监管手段,实现鉴定业务全流程监管。充分发挥“智慧司鉴”系统在受理、鉴定、出证等鉴定过程的全程留痕作用。与公检法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启用司法鉴定意见书二维码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本市司法鉴定意见书均需通过系统赋码,供办案单位及社会民众核验。系统从源头设卡,堵截“黄牛”介入通道,精准打击行业乱象,减少鉴定人职业风险,降低投诉案件比例。

本市还将继续健全司法鉴定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今年计划出台《司法鉴定人执业保障的若干意见》《司法鉴定机构分类管理办法》等若干制度;修订司法鉴定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梳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执法指南,为执法实践提供规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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