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不可抗力 并非一概免责

本文字数:397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和经济秩序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在经济领域,许多合同关系遭受冲击,围绕责任、损失的承担及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问题,势必产生诸多纠纷。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给出了权威意见。

依据立法机关对此次疫情防控法律性质的界定,《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此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在民事法律适用层面的定性,规定了相关民事案件特别是合同案件中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强调既要依法适用,又要避免规则滥用,积极鼓励交易,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济秩序的冲击。

简单来说,此次疫情及相关防控措施即便构成不可抗力,但在特定合同关系中,也并非就可以让一方完全免责乃至就此解约。至于损失如何承担,《意见》也给出了“协商和解、共担风险、共渡难关”的指引。

陈宏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不可抗力 并非一概免责 2020-04-27 2 2020年04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