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许伯伯和郑阿姨从人民广场恋爱角开始的一段恋爱,仅仅维持了1个多月,就在鲁迅公园门口上演了“全武行”。最终,两人的黄昏“闪恋”了结在了法庭之上。为了讨回恋爱期间交由郑阿姨的7万元“保证金”,许伯伯与郑阿姨对簿公堂。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现年66岁的许伯伯与现年57岁的郑阿姨相识于人民公园的恋爱角。半个月不到,两人就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许伯伯表示,谈恋爱后,郑阿姨就向自己索取了保证金并答应照顾自己一辈子。去年7月,许伯伯给了郑阿姨7万元。郑阿姨用这笔钱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理财产品。
然而这段黄昏恋开始得突然,结束得也仓促。仅仅1个月后,两人就发生了矛盾。感情崩了后,同年8月12日一大早,许伯伯与郑阿姨在鲁迅公园门口商讨分手事宜。许伯伯要求郑阿姨归还7万元。双方也由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最终上升为肢体冲突。许伯伯对郑阿姨有捏手腕、掐脖子等暴力行为。后经派出所民警调解,双方签署《治安调解协议书》,约定:许伯伯赔偿郑阿姨1.3万元;郑阿姨将7万元理财产品绑定的银行卡交给许伯伯并告知其密码(郑阿姨不得擅自更改密码、注销银行卡等方式阻碍许伯伯将其中的7万元取出);此后双方不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然而,此后许伯伯发现郑阿姨未按约归还钱款并将银行卡挂失,于是许伯伯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郑阿姨对这笔钱却有着不同的解释,她表示,两人交往时,许伯伯称希望自己成为他的老伴,于是赠与自己7万元养老钱。双方调解协议签署后,她就将银行卡和密码均交付许伯伯,但许伯伯当场反悔并逃跑,致使她不得不将银行卡挂失。调解协议未能履行的原因在于许伯伯违约,故不同意返还7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伯伯和郑阿姨因上述赠与款项发生纠纷并签署《治安调解协议书》,对7万元款项的问题达成一次性解决方案,郑阿姨不同意返还上述款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庭审中,许伯伯亦同意在返还款中扣除其应支付给郑阿姨的赔偿款1.3万元,法院予以准许。综上,法院判决郑阿姨返还许伯伯钱款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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