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漏水两个月,邻居上门竟避而不见

金山区朱泾镇罗星调委会及时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本文字数:1472

  □见习记者  翟梦丽

法治报通讯员  朱文

自家的卫生间漏水已有2个多月,多次找到楼上住户解决问题,奈何楼上邻居一直无视敲门。日前,金山区朱泾镇罗星调委会化解一起邻里纠纷,调解员第一时间找到社区民警,获取楼上住户的详细情况后,耐心听取双方情况,最终成功化解矛盾。

【案件起因】

一个下着雨的上午,金阿姨急匆匆地赶到金山区朱泾镇罗星居委会,连连几声“实在熬不住了,真的吃不消了……”居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安抚她,给她倒了杯水,慢慢听她道清事情经过。

据金阿姨反映,自己家中卫生间发生的漏水问题,其实是5楼上面的阁楼漏水引起的,前前后后已经漏了有2个多月了。阁楼的住户张某无视金阿姨的敲门,一个小小的漏水问题,拖了许久都没有解决。无奈之下,金阿姨才想到找调委会帮忙解决问题。

【调解过程】

邻里守望的初衷,被这样被打破。特别是金阿姨的家人,看着家里漏水特别烦恼,家中还有一个婴儿需要照料,夹杂了这些琐事更是令人糟心。但是金阿姨沉得住气,把家人的怨气都压下来了,不想引起更大的邻里纠纷。看到这种情况,调解员更有了帮助金阿姨解决问题的信心。考虑到这起漏水事件的源头是阁楼那家住户,对于该住户的居住信息需要做全面的了解,调解员第一时间找到社区民警,希望通过派出所的人口信息,来获取住户的详细情况。

几经周折之后,社区民警终于联系到了张某,并约定了上门时间。刚一进门,调解员就发现张某虽然不是本地人,却能讲一口流利的金山话,看来定居的时间也不短了。在金阿姨的一番述说之后,张某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其实那段时间不是自己有意逃避责任,而是因为在工作上遇到了瓶颈,没有把情绪处理好,才导致影响到了邻里之间的感情。

在那一刻,金阿姨又把邻里守望的初衷讲给了张某听,没有用责备的口吻,而是用一种提醒和关切的语气交谈。调解员告诉张某:“漏水已严重影响金阿姨一家的正常生活并造成了财产受损。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接下去,你应该承担起漏水导致的金阿姨卫生间修复费用。”

最终,在调委会和金阿姨的共同努力下,张某终于认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在物业公司的帮助下,漏水点很快被找到,整个维修的费用预算也估算出来了。这时,张某立即表示一切损失都由他来承担。但是,金阿姨却表示,“很感谢调委会的帮忙,只要他把漏水点修好,家里卫生间受损的部位,自己来解决就可以了。”这样的沟通,让调解工作很是顺畅,大家也都十分满意。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发挥“小调解”在社会和谐中的“大作用”。在调解类似纠纷中,要注意严格把握以下原则:

调解的关键在于“快”。在接到当事人求助时,要立刻与物业沟通,必要时应当亲自赶往现场,既能给受损方及时的安慰和安抚,又有助于对事件有直观的判断,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调解的根本在于“细”。定损和赔偿应实事求是、合情合理,调解和善后要采取“一竿子到底”的解决办法,不留后遗症。可以邀请物业公司维修工人上门检查,鉴定实际损坏程度和评估修复所需费用,给出一个切合实际的赔偿参考标准。

而调解的生命在于“法”。本案属于物业管理范畴下的邻里纠纷,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居民公约》等,围绕听取意见、案情确认、精准调解、利益平衡的框架原则,向当事人讲明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适当进行迂回协调,达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漏水两个月,邻居上门竟避而不见 2020-05-26 2 2020年05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