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施工路面摔伤索赔难 律师提醒应及时取证

本文字数:1280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深夜下班回家途中摔倒在未完工的施工道路上,事发几个月后才寻求法律途径维权。然而,事发路段无监控又无人证证明,路面也早已修补好了,无法还原当时的现场,事后维权能否成功?该由谁来负责?家住武汉市青山区的李女士遭遇这样的意外。

深夜下班途中摔伤

李女士在武汉市青山区某超市上班。2019年5月的一天晚上10时许,李女士下班了,照常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在经过一个施工路段时摔伤了。该路段当时正在施工处于半封闭状态,尚未开放,只留了一个进出口,李女士打算抄近路便从中路过,现场照明不清,路中间有一个井洞没有围栏,李女士一下子连人带车一起摔进了洞内,当场疼得快晕过去了。

恰好有一路人经过,发现了李女士,把李女士扶起来。李女士给家人打了电话,其家人将李女士送到了医院。

隔天,李女士家人向交通部门报警,由于此事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到现场查看后做了基本的笔录。

经过诊断,李女士全身多处骨折,住院治疗6天花了近两万元医疗费。

李女士出院后休养了一段时间,去找到了施工方协商索赔,但施工方说只愿赔付几百元。李女士家庭较为困难,花费了大量医疗费,双方在金额上协商不来,最终决定走诉讼程序。

2019年9月,她才找到了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中心建议下李女士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湖北翰盈律师事务所张华律师成为了李女士的法律援助律师。

事后起诉证据不足

张华刚接受此案就遇到了难题,由于距离事发已近4个月,他查看现场时,路面已经开通了,第一现场已经不存在了,完全无法还原当时的场景。

李女士事发时几近昏迷,当时路人把她扶到路边等其家人到现场后就走了,他们并未留路人的联系方式,缺乏人证证明受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另外,事发路段也没有监控摄影头,摔伤事实也很难被证明,事情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张华还在尝试寻找突破口,找到了当日的出警交警,从出警笔录中找到了关键性证据,里面恰好有一段关于施工现场的描述,能够基本还原当时状况。这下事情才有了转机。

随后张华陪同李女士前往该公司进行协商。该公司提出只愿赔付6000元,李女士认为自己受伤了花费巨大,还耽误了工作,这个金额是无法接受的,便决定起诉该公司。

2019年11月,李女士将道路施工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万余元。

今年1月,经法院调解,由施工方赔偿李女士9.9万元。目前,该款项已经付给了李女士。

律师提醒及时保留证据

援助律师张华告诉记者,一般因道路施工导致受伤的,人们普遍都以为是自己的问题,自认倒霉。其实,地面施工损害赔偿是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事人若遇到类似情况,应当及时保留证据,必要时及时维权。

建议出事后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帮忙便于固定证据,同时自己有可能的情况下拍照和录像。此外,路人自己也要有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走捷径穿越施工路面、有警示牌的地方。  (孙婷婷)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6 施工路面摔伤索赔难 律师提醒应及时取证 2020-06-08 2 2020年06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