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资不抵债可以依法破产,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自然人破产制度,大量实质上无法执行的案件挤占了司法资源,债权人债务人双方都看不到“出路”。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国内首部规范个人破产的地方性法规。
个人破产制度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不再走投无路,同时也要受到破产程序的约束。但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仍须假以时日,尤其是需要一部国家层面的立法。
而随着深圳地方立法的推进,个人破产已经不再是遥不可及了。
陈宏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