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快递”运毒、“以贩养吸”、私种罂粟……

奉贤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有“霹雳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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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夏天  通讯员  胡佳琪

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和网络直播的方式,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4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全部并处罚金,充分昭示奉贤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政策立场,有效发挥了刑罚对遏制、预防毒品犯罪的重要作用,及时震慑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以“快递”方式贩毒运毒

刘某原是某知名快递公司快递员,今年2月21日,刘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了购毒人员费某(另案处理)支付的毒资1100元。将净重1.02克毒品邮寄到指定快递点并从中获利400元。经鉴定,查获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4月10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明知是毒品仍向他人出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综合考虑刘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对刘某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累犯“以贩养吸”终获刑

1982年出生的汤某,系无业人员,却拥有极为丰富的“人生履历”。他曾因吸毒行为被行政拘留6次,并处强制戒毒2年。他因赌博曾被行政拘留15天,因寻衅滋事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4年,汤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奉贤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2月2日,汤某以1000元的价格将0.6克冰毒(甲基苯丙胺)卖给吸毒人员卫某(另案处理),从中牟利300元。5月5日,汤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汤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应从重处罚。法院综合考虑汤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认罪表现,对汤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务农大妈自家农田种罂粟

被告人李某以务农为生。今年1月至2月,李某在自家东侧农田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4月29日,奉城派出所民警对该处毒品原植物予以铲除。当场清点后,发现共有1079株毒品原植物。经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鉴定,被告人李某所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为罂粟。

法院认为,李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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