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法治庭审

挪用350万元“厄瓜多尔白虾”采购款

因挪用资金罪获刑2年6个月 缓刑2年6个月

本文字数:261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林桢淑

本报讯  被告人何某在担任上海某海鲜贸易公司水产销售主管期间,利用负责为公司购销厄瓜多尔白虾的职务便利,挪用公司销售回款用于个人投资及花销。经审计,何某共计挪用公司资金350余万元。近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被告人何某提起公诉。经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合理运用认罪认罚程序,督促被告人全额退还赃款,并获得被害单位谅解。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B08 挪用350万元“厄瓜多尔白虾”采购款 2020-07-17 2 2020年07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