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随手盗窃盆景 不料价值高达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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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陈卫锋

本报讯  很多人都喜欢养上一株盆栽,有人却为此伸出贼手……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法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周某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3月30日,周某途经浦东新区杨新路某小区时,窃得他人放置于门口处的白鳞铁树盆景一盆。经鉴定,该盆景价值2800元。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涉案赃物已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庭审中,周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罪名及量刑建议均表示无异议。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实施盗窃时,他说:“这盆铁树就放在那户人家的家门口,外面还用铁丝网围起来了……我当时觉得,这个盆景样子挺好看的,平时我自己也喜欢养这些东西,就想带回去,于是就搬上自行车带回家了。”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周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周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主审法官张奕表示,养花种草本是个人爱好,但盆景是一种财物,为了所谓的“爱好”而像周某这般实施盗窃,实属不该。如果盆景的价值超过法律规定的起刑点标准或者存在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等情形,盗窃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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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随手盗窃盆景 不料价值高达2800元 2020-07-21 2 2020年07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