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年夜饭取消,定金能不能退?

普陀区消费纠纷调委会以法释理化解疫情期间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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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金勇

今年春节期间,正值新冠疫情暴发期,为避免人员聚集,各类聚餐活动几乎全部取消。消费者预订了年夜饭,也交了定金,如今年夜饭取消,那这笔定金能否拿回呢?餐饮店表示,定金已购买食材,无法退还。消费者对此不能接受,普陀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介入,展开调解。

调解员以法律为依据,情理交融劝说当事双方,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提出有效解决方案,最终得到双方的理解,化解了这起疫情特殊时期发生的消费纠纷。

【案情简介】

往年春节期间各大餐饮店的年夜饭预定总是很紧张,可以说是“一座难求”。今年春节前,很多消费者如往年一样,早早就把年夜饭预定好,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新冠疫情突然暴发了。为响应国家号召,共同抗击疫情,举国上下采取了居家隔离,避免人口大规模流动和聚集等举措,各类聚餐、婚宴等活动几乎全部取消,餐饮店也响应政策闭门歇业。虽然预定好了年夜饭,但顾客不敢、也不愿出门享用,于是出现了一大批消费者纷纷要求商家退订、退款。

周某某预定了某餐饮饭店的年夜饭,并交了1000元定金。因疫情原因无法消费,周某某联系该餐饮饭店,要求取消年夜饭的预定,并退还1000元定金。饭店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因素,定金已用于提前购买食材,无法退还给周某某。周某某表示不能接受,便拨打了12345市民投诉热线。受到委托,普陀区消费纠纷调委会立即介入此案,对当事双方展开调解。

【调解过程】

接到案件后,调解员当即与某餐饮饭店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此次消费事宜。饭店表示,受到疫情影响,不仅原本为年夜饭准备的食材都用不上,房屋租金还是照常支付,饭店的损失非常大,希望周先生理解,1000元定金不予退还。对于饭店的态度,调解员表示体谅:“这次疫情突然来袭,没有人预料得到。餐饮行业是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广大餐饮经营者应从规避传染风险的实际需求出发,暂停营业。法律规定,如果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不承担相应责任。周某某作为你们饭店的常客,提前就把年夜饭预定好了,说明你们饭店是有口碑的,是值得消费者信任的。饭店生意好坏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饭店的口碑,做的是回头客的生意。在这一困难时期,如果能继续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和服务,相信疫情后,你们店的生意会更上一层楼。”调解员还建议,对购买好的食材,可以通过设摊或网店的形式直接卖给消费者,尽量减少损失。店长听了之后表示认可,的确不希望此次疫情影响饭店的口碑和品牌,但需向老板请示,晚些才能给予答复。

调解员同时劝说周某某:“疫情期间,为了准备年夜饭购买的食材确实让饭店造成了一定损失,没有客源、订单退订,房租还得付、员工的工资不能少,这一系列的问题都给饭店造成了巨大损失。希望消费者能换位思考,如果饭店不予退款,可否采取‘延期消费’或‘送餐到家’的方式进行消费。”周先生对此表示理解:“你这样一说,我也感受到了商家的不容易。如果定金不退,我可以接受按你们提出的方式进行消费。”

至此,周某某和饭店的态度都缓和下来,并且双方对解决问题的方案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

不久后,调解员接到了饭店老板打来的电话,他非常理解消费者的心情,承诺在复工后将1000元定金全额退还给周某某。周某某得知情况后,表示心情有点复杂,老板的爽快让他非常意外,并直言,希望疫情快点结束,明年的年夜饭还要定在这家饭店。双方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消费而产生的消费纠纷。调解员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双方依法依规、换位思考,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推动纠纷圆满解决。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中也明确规定了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面对不愿退还定金的商家,调解员引用法律,依法释明,告知商家理应退还定金。

针对饭店因疫情产生的损失和承担的压力,调解员指出品牌和口碑是饭店长期发展的必备要素,引导商家要从长远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对于消费者,调解员着重从新冠肺炎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对饭店影响和损失劝导,希望消费者给予饭店多一点体谅。

新冠肺炎疫情给餐饮行业造成了巨大影响,疫情及后疫情期间,这类的消费纠纷大大上升。面对此类纠纷,调解员在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知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的基础上,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商家和消费者构建起和谐的消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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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年夜饭取消,定金能不能退? 2020-07-21 2 2020年07月2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