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记者昨天从市司法局获悉,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已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明确总体要求、推进均衡发展、发挥保障功能、推动提质增效、创新服务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对上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提纲挈领的规划和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了上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22年,上海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相适应、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均衡发展,聚焦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保障城乡协调发展、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等方面,以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和服务民生改善。
《实施意见》明确,要通过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和两公律师制度、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等措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司法公正。
《实施意见》指出,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大任务。本市要依托 “上海企业服务云”建设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场效应”。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本市要简化优化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跨区域执业审批程序,加强交流协作和信息共享。本市还要以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为突破口,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开放窗口,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国际性、联盟性跨境法律服务协作,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公证、调解、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途径,为小微企业提供如“法治体检”等更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
《实施意见》强调,本市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协同化、标准化、智能化发展,进一步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优势,形成多元化供给方式。要做到以12348上海法律服务网为核心,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网络、热线与实体平台有机融合。本市要统筹市、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现服务运营一体化。要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推进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
《实施意见》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完善制度保障,加强人才保障,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应急保障。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好任务落实,聚焦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完善评估考核制度。
据悉,市司法局将定期会同各区和市有关部门梳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度发展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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