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钱钱 通讯员 刘晓曦
本报讯 为非法牟利,男子以3000余元的价格将私自备份的3549条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贩卖给他人,导致众多未成年人的信息被泄露。记者昨日获悉,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一起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马某某为完成上海A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市场推广工作,向耿某某购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耿某某明知信息会被用于非法推销,为牟取不法利益,将其在上海B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备份的3549条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联系电话等)出售给马某某,共计获利人民币3000余元,导致众多未成年人的信息被泄露。
宝山区检察院在对耿某某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附带对耿某某、马某某及上海A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两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连带赔偿损失,永久删除其保存的涉案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数据,并在本市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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