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抢夺方向盘判实刑成常态”倒逼乘客守法

本文字数:897

资料照片

  □丁家发

山西晋城六旬老人王某某乘坐公交车,未到站点要求司机停车遭拒后,竟然强行抢夺方向盘并和司机发生撕扯。王某某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8月7日新华网)

类似因抢夺方向盘被判实刑的案例,近期在各地已经成为了常态,必将形成一种社会震慑氛围,倒逼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遵纪守法,不去以身试法。否则,触犯刑法同样会被判实刑“坐大牢”,付出惨痛的代价。

近年来,因坐过站无理要求中途停车等原因,乘客与公交或客运司机发生争执进而抢夺方向盘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其中不少还引发了或大或小的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着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此前对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罚不痛不痒,一般批评教育了事,即便引发交通安全事故,顶多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极少被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处罚威慑力不够,就很难遏制“抢夺方向盘”现象。一些城市公交公司为避免冲突,还设立“委屈奖”,要求司机对乘客“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此类违法行为。

“抢夺方向盘”一旦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常常导致车毁人亡的悲剧。为遏制和严厉打击“抢夺方向盘”等不法行为,2019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114条处罚。《意见》规定了妨害公共交通工具驾驶的7种从重处罚行为。

根据两高一部的《意见》,各地司法部门对“抢夺方向盘”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纷纷对肇事人判以实刑。一起起“抢夺方向盘”判实刑的案例,能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威慑氛围,警示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遵纪守法,切莫藐视法律和公共安全而任性妄为。

抢夺方向盘判实刑就该成常态,这是严厉打击“抢夺方向盘”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只有严刑峻法形成高压的态势,将肇事者绳之以法,类似“抢夺方向盘”违法犯罪才会越来越少,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抢夺方向盘判实刑成常态”倒逼乘客守法 2020-08-11 2 2020年08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