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想通过法律渠道要回ofo共享单车99元押金,需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最低为6100元;网购发生争议后想维权,却发现只能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打官司,而去被告所在地的交通费可能比商品金额还要高……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一些企业通过格式条款提高消费者维权门槛阻碍消费者维权。(8月6日《工人日报》)
因为几十元、几百元的侵权纠纷,你愿意东奔西跑花几千元甚至更多钱来解决吗?现实中,绝大多数消费者都会知难而退,知难而忍,而这正中了一些企业的套路。
有些企业一心算计消费者,给消费者维权减少选择、设置障碍、提升门槛、增加难度,尽管采取的是“合同约定”的形式,从表面看来貌似与消费者平等协商、取得了消费者的同意,但实际上却是在未就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说明、提示的情况下,利用了消费者的条款阅读惰性或疏忽,给消费者偷偷挖的坑,或者是利用其交易优势地位硬塞给消费者的不平等条款。
企业可能觉得这样的条款“设计”很高明,让消费者有苦难言,干吃哑巴亏,其实不然。不平等的格式条款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则做出了与《消法》类似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一些企业在相关格式合同中暗布套路,给消费者设置维权障碍,就构成了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很不公平,具备了违法格式合同即霸王条款的基本特征,其法律效力严重存疑。
对于违法格式合同,市场监管部门有介入查处的法定职责。消费者遭遇给维权设障的霸王条款后,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责令企业改正,清除消费者维权障碍,追究企业的责任。法院应坚决向霸王条款说“不”,依法支持消费者申请确认霸王条款无效的诉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院应该用足用好法律武器,鼓励帮助消费者与设置维权障碍的霸王条款进行博弈,给消费者维权创造良好的环境,守住消费公平和正义的最后防线,呵护消费者维权的信心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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