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原本买来宠物是希望给生活带来欢乐,但如果买到“问题宠物”,不仅易造成财产损失,而且会带来内心的伤痛。市民张小姐购买的阿拉斯加宠物犬仅仅三天后就发现得了肺炎,尽管花费重金治疗,可是小狗依旧死亡了。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宠物店“退一赔三”,并且支付张小姐为小狗所花费的医药费以及生活用品费用。
今年2月8日,张小姐在一家宠物店与一条小阿拉斯加犬相遇了,她用2000元买下了这条可爱的小狗。宠物店也承诺小狗保证健康。之后,张小姐又陆续为了爱犬花费了近2000元,购买了狗笼、狗粮等。
可是让张小姐没有想到的是,小狗到家仅仅3天,就出现了咳嗽、呕吐等症状。
张小姐带着小狗来到宠物医院检查,发现这条号称健康犬的小狗患有肺炎。为了挽救小狗的生命,张小姐为其治疗花费7300元。可即便张小姐不计成本地抢救小狗,但依旧还是未能给这个可怜的小生命带来生机。当月18日,这条小狗仍因病死亡。
目睹了小狗生命的终结,令张小姐非常难过。张小姐认为宠物店将生病的宠物出售给自己存在欺诈,双方协商未果,于是,张小姐将宠物店告上了法庭。
被告宠物店未到庭进行答辩。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义务、合理地的行使权利。被告宠物店将患重病的犬只,出售给张小姐,明显有悖诚信,存在欺诈行为,故张小姐要求退还购买宠物犬的款项并按照“退一赔三”予以处理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张小姐因犬只饲养及治疗需要,花费合理支出7826元,现其要求宠物店予以赔偿,理由正当,法院亦予支持。
被告宠物店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应诉抗辩权利,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法院判决宠物店退还张小姐宠物犬之货款2000元,并增加3倍赔偿6000元,同时偿付张小姐宠物犬之相关货款1726元以及医疗费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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