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钱钱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超市资深店员有着掌管保险箱和现金流的重要责任,宝山一超市资深店员成某却打起“歪主意”,利用职务便利将保险箱内的钱占为己有。记者获悉,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职务侵占案件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4月的一天,超市区域经理接到总公司的电话,称根据财务报表显示,3月31日某门店保险柜中有7万多元现金。按照公司规定,保险箱内百元现钞金额达到1万元,必须由当班店员存入银行,因此门店现金管理上存在问题。经理立即联系该门店车店长。车店长查看现金报表后发现,当日该店保险箱内现金只有1.5万元。
经理查账后发现,有5万多元的差额都是以成某的名义制作财务报表的,而4月也有5万多元的差额,均由成某制作。
经查,该门店由1名店长、2名资深店员和2名普通店员组成。快下班时,资深店员或店长进行清点后将现金存入保险箱,并制作现金表格。清点保险箱的百元现钞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要求店长或资深店员去银行将钱款存入公司账户,并制作存款表格。
成某属于资深店员,在店内有权操作保险箱和现金流。今年3月至4月期间,成某私吞了保险箱中现金11.24万元。为了不被发现,成某拿走现金后,重新制作了报表。成某称其赌博输钱起了贪念,拿了公司的钱想翻本,结果这些钱还是输掉了。
宝山检察院审查认为,成某身为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职务侵占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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