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私挖化粪池臭气熏天 检察建议助力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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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金玮菁

近日,宝山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到小镇进行检查,发现原本堆放在现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经清理完毕,化粪池也已填平。这是两个月前,宝山区检察院督促镇政府履职处理的一起开挖化粪池污染环境的案件。经过检察机关和镇政府的联合行动,环境得到整治,周围群众连声称赞。

事情要从一次整治拆违行动说起……

“集装箱小区”内私设化粪池

宝山区某镇一土地承租人擅自将集装箱违章改建成居住房对外出租,密密匝匝的违章集装箱房屋有88间,聚居了数百人,存续时间近2年。2020年5月,宝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协助该镇政府对该“集装箱小区”进行拆除整治时,发现现场卫生环境脏乱差,大量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放。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集装箱出租方擅自设置长约2米、宽约1米、深约1米化粪池用于收集承租人的生活污水及粪便,化粪池没有进行任何遮盖,可以看到内有大量污水及粪便,散发着恶臭。

经过了解,化粪池的设置没有向区市容卫生部门备案,且设施简单,仅用普通红砖砌成,池壁及底板没有采取防渗漏措施,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源容易受到污染。

检察官认为,该镇违章集装箱拆除后没有及时对遗留的生活垃圾及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基于镇人民政府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具有协调、监督和检查职责,检察官积极与该镇政府进行沟通,联合城管部门共同至现场查看,商讨解决办法。与此同时,区检察院向该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对该违章集装箱出租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督促处理该违章集装箱拆除后的生活垃圾及污水粪便。

依检察建议排污清理追究责任

收到检察建议后,镇政府高度重视,城管部门随即进行相应处置,并委托卫生服务公司对化粪池、现场垃圾进行了排污清理。根据城管部门寻访调查发现,该化粪池是当事人为供原违章搭建聚居居民用以排放生活污水所挖,违章建筑拆除后,仍有附近居民利用该池进行排污。镇政府就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相关排污清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镇政府在对检察建议的回函中说道:“检察院公益诉讼致力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正是由于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一系列积极举措,到一线走访、实地调查,帮助基层管理组织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助力我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发展,特此表示感谢。”

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区内各镇、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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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周末看点 B02 私挖化粪池臭气熏天 检察建议助力污染防治 2020-09-04 2 2020年09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