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企业多次转让 员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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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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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勇

黄先生与总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由于公司战略的调整,黄先生所在的子公司发生过多次变动。最近,总公司再次剥离资产,黄先生所在的子公司被整体转让,转让后该子公司不再与总公司保留关联关系,对此,黄先生等员工觉得被总公司抛弃了,因此,员工们准备向总公司索赔,但不知是否合理合法。

律师分析认为,员工是否可以向总公司索赔,关键在于总公司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员工的权益。如果总公司在资产剥离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赔偿金。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事由】

黄先生一直在A公司就职,前几年,A公司搬迁到上海并入总公司B,所有员工和总公司B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原A公司员工的社保被总公司委托给派遣公司处理。

此后,总公司B重新投资成立了子公司C,以前A公司的员工被派到公司C工作,工资与社保也由子公司C负责,但员工与子公司C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两年,尽管多次发生股权变动,但公司C始终是总公司B的子公司,员工与总公司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发生变更。

最近,总公司B由于要进行资产剥离,准备将子公司C与员工整体转让给其中的一名股东,转让完成后子公司C将不再是总公司B的子公司。由于员工此前一直没有与子公司C签订合同,黄先生等员工都不愿就这样被剥离出去,担心未来员工的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包括黄先生在内的这些与总公司B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认为总公司的行为伤害了自身的权益,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维权。

【律师说法】

上海想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瑶律师分析认为,黄先生等员工是否可以向B公司索赔,在于B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侵害了员工的利益。

崔瑶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资产剥离是一种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旨在使企业资产获得有效配置从而提升企业的资产质量和市场价值,并不意味着总公司B的资产受到冲击,影响员工的权益。因此,对于与总公司B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在总公司资产剥离过程中,如果对员工的安置进行合理安排,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经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则员工的权益仍能得到保障。

崔瑶律师认为,如果在资产剥离过程中,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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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企业多次转让 员工如何维权 2020-09-08 2 2020年09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