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钱钱
本报讯 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举报办法出台,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提高奖励标准和奖励上限,最高奖励上限由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并强化了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义务。
《办法》增设奖励等级,提高奖励标准和奖励上限。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办法》设立三个奖励等级。同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金额、奖励等级、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计算奖励金额,并提高奖励标准和最高奖励上限。各级奖励标准分别不低于2000元、1000元、200元。最高奖励上限由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
此外,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范围扩大。“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生产经营以有毒有害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举报列入奖励范围。
同时,增加了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等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办法》还将“货值金额”改为以“罚没款”数额为基数计算奖励金额,同时压缩奖励内部审核时间,从45天压缩到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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