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司法鉴定不能成为买卖婴儿的“洗白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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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英锋

8月下旬,记者卧底进入网络送养、亲子鉴定等社交群组。一名“司法黄牛”与记者搭线后,用虚假材料为记者代办出一份“亲生关系”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社交群中,隐匿着不少类似的黄牛,他们瞄准群里的非法领养者,代办亲子鉴定,帮领养的婴儿落户,并收取少则八千、多则数万元的费用。(9月11日中国新闻网)

代办司法亲子鉴定的黄牛可谓神通广大、无所不能。在他们的口中或手中,鉴定结果简直成了“橡皮泥”——“不管是不是亲生的,都能帮你做成亲生的”。而他们的操作手法同样简单粗暴,他们往往号称和正规鉴定机构“合作”,能代办某地或多地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通过调换血样,拿到想要的鉴定结果,甚至不需当事人到场,不需当事人提供血样,也能拿到鉴定报告。

为规范亲子鉴定流程,确保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2016年6月,司法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在机构内提取检材。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派至少2名工作人员去现场提取检材,其中至少1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鉴定人。此外,严禁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邮寄、快递、当事人自行送检等方式获取亲子鉴定的鉴定材料,严禁委托其他鉴定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取鉴定材料。然而,一些司法鉴定机构无视这些禁令要求,为了利益无原则地放宽条件、简化手续、降低门槛,为代办黄牛或当事人虚假鉴定大开方便之门,提供了直接或间接帮助。

司法鉴定具备法律效力,是办理出生证明、落户等手续的法律证明,而虚假的亲子鉴定结论则能够成为一些人为非法领养或拐卖的儿童“洗白”身份的秘密手段。事实上,不少非法的拐卖者、领养者、买婴者都走了这一“捷径”。就此而言,堵住司法亲子鉴定的作假漏洞具有现实紧迫性。作为监管责任单位,司法部门一定要针对既往案例暴露出的问题和媒体曝光的问题举一反三地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严格督导鉴定机构落实前述通知中的当事人到场、机构内提取检材以及杜绝邮寄、快递、当事人自行送检等要求,全面健全鉴定机制,规范鉴定流程,封堵管理漏洞。如发现违反程序操作、随意放宽条件、出具虚假鉴定等行为,依法严肃问责,甚至对涉事鉴定人员、鉴定机构采取不同程度的禁业限制,直至取消鉴定从业资格,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责。同时,还可将违规鉴定情况记入征信系统,让相关鉴定人员或机构受到失信惩戒。而针对代办黄牛和委托当事人,公安、司法等部门也应加大查究力度,让他们付出法律代价。

总之,只有监管部门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才能倒逼鉴定机构以及相关当事人看清法律红线,增强自律意识,恪守鉴定规则,为亲子鉴定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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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司法鉴定不能成为买卖婴儿的“洗白帮凶” 2020-09-15 2 2020年09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