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与人工智能法律问题一样,企业合规也是21世纪初在全球兴起的重大法学交叉课题。企业合规涉及商事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诸多学科,触及反商业贿赂、出口管制、数据保护、反洗钱、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环境保护、税收监管等诸多领域的法律问题。本书试图从多维视角讨论企业合规问题,解释企业合规的性质和理论根基,分析作为新的公司治理方式的合规体系,揭示企业合规架构的三大激励机制——作为行政监管激励机制的合规体系、作为刑法激励机制的合规计划以及作为解除国际组织经济制裁依据的诚信合规机制。本书不仅讨论企业合规的基本理论问题,还对律师如何展开合规业务提出理论框架。
【作者简介】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土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际证据科学协会理事。“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程序法理论、法学方法。在程序价值、诉讼构造、程序性制裁、刑事诉讼模式、辩护、证据理论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硏究,作出了理论贡献。著有《刑事审判原理论》《看得见的正义》《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程序正义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刑事证据法》《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刑事辩护的理念》《刑事辩护的艺术》等著作。
【序言】
一个平素主要研究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律师制度的学者,为什么开始关注企业合规问题了呢?
读过我的合规文章,听过我的合规讲座的朋友,经常会提出这个问题。
要回答这一问题,其实是说来话长。翻看一下发表过的合规文章,发现自己关注这一课题已经有三年多了。三年来,我数十次给大学、律协、律所、企业、论坛、会议做过以企业合规为主题的讲座,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合规论文多篇,在《中国律师》杂志开设个人专栏,发表了20余篇介绍合规发展动向的小文章,甚至给数十家企业做过有关企业合规和改造商业模式的专业咨询和论证。在与那些财税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金融法、数据保护法、公司法等领域的学者在一起开会时,有时不禁会产生一种“我是谁”的疑问。
其实,从理性的角度来说,一个法学研究者花费数十年时间,只在非常狭窄的领域内从事阅读、思考和写作,成为一名“刑法学者”“刑事诉讼法学者”“竞争法学者”“财税法学者”“公司法学者”……这可能是现有学术体制造成的可悲现象。法律本来是人类治理社会的一种方式,法学部门本来是为着教学和研究的便利而作出的学科分类。可是,我们从事法学研究的人,却一个个坚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轻易不愿“越雷池一步”,更不愿“染指”别的研究领域。结果,我们所做的研究,要么因为视野过于狭隘,很少出现创新性的成果,要么因为就事论事,很少触及交叉地带的前沿课题。近年来,司法实务界颇感头痛的“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等问题,就因为不是任何单一学科所能解释的问题,而成为难以出现理论突破的难题。
我曾经访问过一些英美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发现那里的很多教授都从事少则两三个多则五六个的研究领域。一个从事宪法研究的学者,可能同时关注劳动法、环境法问题;一个在法理学领域颇有建树的学者,可能同时发表财产法、合同法、侵权法方面的论文;一个行政法学者,可能在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金融法等领域,提出过颇有影响的学术观点。这些学者由于没有固守某一法学领域,而是关注多个法学学科的研究,因此经常文思如泉涌,提出不少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
【编辑推荐】
★一个“合规”的企业才是值得信赖的。如何搭建中国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
★为企业合规的中国化问题提供策略方案,破局中国企业合规的制度困境,构建中国法律合规业务的未来。
★ 《企业合规基本理论》一书面向学界、企业界与法律服务界,对企业合规的基本概念与理论做出正本清源的梳理,揭示企业合规架构的三大激励机制,提出律师合规业务的基本框架以及律师合规业务本土化的设想。
目录
第一章
企业合规制度的四个维度一、企业合规的概念
二、作为公司治理方式的合规
三、作为行政监管激励机制的合规
四、作为刑法激励机制的合规
五、作为应对国际组织制裁之依据的合规
六、企业合规的多元视角
第二章
企业合规的中国化问题
一、行政主导下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问题
二、企业合规中国化的动力机制三、实施有效合规计划的难题四、行政监管激励机制的出现五、企业合规的刑法激励机制六、企业合规中国化的基本课题
第三章
企业合规的基本价值
一、有关企业合规价值的主要理论
二、企业合规的内在价值
三、企业合规的外在价值(之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企业合规的外在价值(之二)——政府对企业的有效监管
五、企业合规的外在价值(之三)——利益相关方的保护
六、超越法律的自我治理
(略)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