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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文旅一体化取得成效还需“抱”得更紧 走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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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谢钱钱

趁着上海旅游节的东风,“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于日前在沪成立。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将响应“高质量”与“一体化”要求,在旅游产业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

近年来,文旅合作已然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一环。一组数据显示,2019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合计23.7万亿元,约占全国的23.9%,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7710.2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0%,长三角文旅一体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实际上,长三角文旅合作早有渊源。去年,三省一市文旅部门便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推出专属旅游产品,四地旅游协会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而此次“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的成立,不仅推出“99玩一城悠游长三角”文旅产品,方便市民游客在区域内“串门”游,还首次设立“云旅游”平台。

从旅游节开幕式四地联动,首次设立3个分会场;到“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成立;再到长三角旅游年卡项目启动……我们可以看到,长三角文旅合作探索不断,且合作力度逐步加大加深。可以说,长三角文旅融合发展一盘棋棋局已开。

但与此同时,记者也注意到,其覆盖面及文旅产品规划等方面仍有努力空间。以此次推出的“99”特色优惠旅游年票为例,尽管首批覆盖城市包括上海、杭州、南京、黄山、温州、南通、丽水、湖州等17个长三角城市,但整体而言覆盖范围并不尽广泛。再如,部分城市推介各地特色文旅产品,规划仍不够深入、精细,略显“简单”。如何深挖长三角文化意蕴,利用长三角文化的共性与差异性,挖掘更加贴近市民需求的、更加细化的旅游产品,值得进一步思考。

良好的、法治化的旅游市场环境,无疑是长三角文旅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一。如何联手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管,构建长三角地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早在2019年,沪苏浙皖四地就共同印发了《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联合惩戒措施(试行)》及《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守信行为认定标准和联合激励措施(试行)》,四地旅游行业协会也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旅游行业协会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统一了旅游诚信“黑名单”标准,明确22项联合惩戒措施。

下一步,应强化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尽快建立文旅行业“红黑榜”制度,制定一市三省互相认可的市场经营负面清单。长三角相关政府机构、研究单位、行业协会、企业之间,如何构建多层次与网络化紧密合作的平台和体制机制,也同样值得深思。

此外,在品牌推广方面,还应将长三角打造成共同的“目的地”,实现品牌营销联盟,并实现服务体系的一体化、产品一体化,以局部地区一体化合作,来主推整个长三角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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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 长三角文旅一体化取得成效还需“抱”得更紧 走得更“深” 2020-09-21 2 2020年09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