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2019年,经过司法裁判的企业员工舞弊案件共3995例,涉及被告人4614人,舞弊案件金额总计73亿余元,平均案值约182万余元……员工舞弊成为了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其背后的成因与企业内控管理密不可分。日前,“2020企业内控与反舞弊第二届行业峰会”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近300位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内审、监察、合规、风控、法务、人事、IT等从事企业内控与反舞弊实务的专业人士齐聚一堂,共话“打造企业内控与反舞弊行业生态圈”这一峰会主题。
民营企业成舞弊的高发地
峰会中,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星瀚企业内控与反舞弊法律中心负责人汪银平律师发布了《2019年度中国企业员工舞弊犯罪司法裁判大数据报告》。报告收集了在网上公开的2019年度全国(大陆地区,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常见的员工舞弊犯罪案例。所涉案例的地区涵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较为全面地收录了全国各地的企业情况。其中发生在江苏、广东、浙江、上海、山东、河南的舞弊案件均超过200例。
汪银平律师介绍,根据报告统计,2019年,经过司法裁判的企业员工舞弊案件共3995例,涉及被告人4614人,舞弊案件金额总计73亿余元,平均案值约182万余元。
从被害企业性质来看,在获取的有效数据中(即可确认企业性质的判例中),民营企业有2815例,占比89.25%,国有企业有64例,占比2.03%,外资企业有275例,占比8.72%。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数量占到企业总量的90%以上,其庞大的基数也直接导致了民营企业中舞弊类犯罪绝对数较高的结果。
外资企业占比其次,除了外企管理机制较为健全外,外企若涉及刑事案件,通常需要汇报至全球总部,可能会带来诸如接受调查、说明情况等额外工作,因此外企将员工舞弊犯罪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意愿相对较弱。
国有企业发生舞弊案件较少,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舞弊行为构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罪名,不在本报告调查范围内。二是国企管理制度相对健全,而且设有纪委监察等监督机构,时常进行廉洁培训等,养成较为良好的风气。
在所有案发企业中,上市(控股)公司发生舞弊案件144例,占比为4.52%。舞弊案件共给上市公司造成2.89亿元损失,其中数额最大的案件涉及职务侵占5240万元人民币,发生在金融业内。上市(控股)公司舞弊案件的平均涉案金额为200.83万元,非上市公司平均涉案金额为164.82万元。
技术岗位舞弊成“新高”
白皮书指出,职务侵占案件数量最多,有2520例,占案件总数的63.08%。挪用资金案件903例,占总数的22.6%。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374例,占总数的9.3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71例,占总数的4.28%,计算机类舞弊犯罪案件27例,占总数的0.68%。
从大数据来看,实施舞弊犯罪的人员较为均匀地分布在各种文化程度中。但高学历行为人的舞弊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更为严重。
行为人为高中及以下学历的舞弊案件平均金额为102.93万元。行为人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舞弊案件平均金额为258.55万元。
销售岗和管理(经理)岗,依然是舞弊案件最高发的岗位,总数占所有岗位发案数的59.31%。
但值得注意的是,技术岗位的舞弊也在高发岗位中排到了第三位。白皮书分析,技术岗位与计算机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舞弊案件关联性较强,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向信息化办公发展,企业的电子邮箱、数据库、OA系统等,一般设有专门的信息部门来管理和运维。但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往往会忽视对信息技术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如果技术人员拥有较高的获取、修改、删除信息的权限,而没有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加以限制,会增加舞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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