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人社中(2020)字第1086号
上海博承商业道具有限公司:
薛彪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案 (案号:奉贤人社受(2020)字第1086号),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劳动关系尚未裁决,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09月14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审理中止通知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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