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清洁工回收旧空调从24楼坠亡

六方被告 到底谁该担责?

本文字数:1441

  □见习记者  谢钱钱

“他直直地往前走,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掉下去了,我当场就被吓傻了。”法庭上,装修工常某回忆起当时的情况,皱着眉无法释怀。只因回收一台旧空调,想要“赚外快”的垃圾清运工顾某从24楼意外坠楼身亡。悲剧背后,多处细节问题引发纠纷:为什么死者会从2.3米宽的空隙中坠落?装修工到底有无拆除空调的权利?围绕责任承担,死者亲属将房屋产权人、物业公司、房屋实际占有人、装修工及其转包的装修公司老板、员工告上法庭。近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回收旧空调,垃圾清运工意外从24楼坠下身亡

常某至今还记得2019年1月5日,那个略微有些寒冷的早晨。“九点多钟,我下楼找到了顾某,问他收不收旧空调,他说等会上楼看看。”常某是该小区28号24层住户的装修工,因为替业主拆旧,他想把旧空调拆下卖掉,恰好遇到了小区的垃圾清运工顾某。

“大概半个多小时后,他才上楼查看空调。”常某在庭上回忆。而此时,应该房屋住户、被告之一龚某要求,常某已经将房屋内一处墙体完全拆除。证据照片显示,拆除墙体处与空调所在的平台之间有2.3米的空隙,往下看便是24米高的“深渊”。

常某在庭上回忆,他将空调所在具体位置告知顾某后,顾某前往查看,不料却从被敲毁的墙壁处坠楼。

顾某身亡后,家属伤心之余,将房屋产权人姜某、物业公司、实际占有人龚某、龚某委托为他装修的朋友蒋某,以及转包的装修公司老板郭某、员工常某告上法庭,要求六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19万余元。

法庭上,死者顾某的儿子顾某山现身法庭,房屋实际占有人龚某及装修工常某作为被告出席。

争议:“拆空调”是否超出职责范围?

原告认为,房屋产权人姜某与占有人龚某对房屋装修均没有主动报备,没有选择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公司、装修工常某违规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野蛮作业,没有设置警示标志;而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将装修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六名被告应该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姜某、物业公司代理人认为,顾某与装修公司员工常某在缔结买卖合同中发生意外坠楼身亡,并不在顾某垃圾清运的职责范围内。被告蒋某、郭某的代理人也认为,常某擅自将旧空调拆除卖掉,超出了其装修的职责范围。

“我只委托他(常某)装修地面、墙面、厨房间和卫生间的翻新,将厨房间的窗户整体外移,把旧的装修拆掉等,并未委托拆除空调。”法庭上,被告龚某表示:“我没有对旧空调的拆除进行过任何的交代。常某想拆除旧空调将其卖掉,这是入室盗窃!”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龚某说到此处时,被告常某一直低着头,面露懊悔之色。

针对上述争议,常某代理人表示,“常某负责的工作就是拆旧,在没有安排其他拆旧人员的情况下,拆除旧空调在常某的职责范围之内”。“常某受雇于郭某,在从事职务行为中发生的一切后果,应当由雇主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从2.3米的空隙坠落,死者注意义务几何?

在走进这条略微有些长“死亡狭道”时,2.3米的空隙为何没能引起顾某的注意?顾某自身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法庭上,六名被告一致认为,死者坠落处,断面长度超过2.3米,空隙十分明显,死者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应由自身承担主要责任。

原告律师却另有说法:“在没有警示标志、没有照明设备、明暗对比强烈的情况下,顾某对自己的死亡过错承担责任比重非常小。在敲断的墙壁前,装修公司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对此也应承担责任。”

此外,双方还围绕装修工是否具有装修资质等展开辩论。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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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清洁工回收旧空调从24楼坠亡 2020-09-29 2 2020年09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