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路边车辆影响清扫 这名清洁工的操作“扎”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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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陈卫锋

本报讯  今年6月底,清洁工凡某的“一波操作”让人感到“扎心”——因路边车辆影响其清扫,凡某的解决办法有些极端,那就是偷偷用钉子扎破这些车辆的轮胎。不过,这一切都被监控视频拍了下来。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凡某判处拘役四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6月24日、6月25日、6月26日早上,凡某在浦东新区某路段负责道路清扫工作期间,因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影响其清扫,故持钉子等物品戳刺10余名被害人停放于此的小型机动车汽车轮胎。经鉴定,相关物损总计价值人民币9588元。

在公安机关询问时,凡某起初并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他始终表示自己只是“在车轮边俯身捡垃圾,而不是扎轮胎”。不过,面对监控视频等铁证,他已无法回答“那么,录像中为何没见你从车辆边捡到垃圾,有收集或转移垃圾的情况?”等问题。最终,他承认了自己确实实施了用钉子戳刺路边车辆轮胎的行为,并表示认罪认罚。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被告人多次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有前科、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量刑时酌情考虑。对辩护人相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主审法官倪建军表示,作为一名清洁工,凡某的日常工作非常琐碎且辛苦,为了城市的清洁卫生作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无论是出于“泄愤”,还是作为对违法停放车辆的车主进行的“警告”,用钉子戳刺他人车辆轮胎的做法显然不可取,这一行为轻则引发纠纷,重则触犯刑事法律。同时,作为社会公众,我们也应对清洁工的工作给予相应的理解和支持,例如,不要将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路段,不在道路上随意丢弃垃圾等。只有大家一起努力,社会才能变得更加文明、有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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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路边车辆影响清扫 这名清洁工的操作“扎”心了! 2020-09-29 2 2020年09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