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钱钱
通讯员 肖光亮
本报讯 猫粮测评公众号怼天怼地,“虚标狗”“趁火打劫”等言论使得猫粮公司将其诉上法庭。自媒体言论表达是否具有边界?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名誉侵权纠纷案。
公众号“老阳”以狗粮猫粮评测为主。2017年至2019年,“老阳”上发布了3篇评论文章,以《说好只骗250,怎么他喵的还索命?》等作为标题,对信元公司的猫粮产品进行评价,大量使用了如“虚标狗、死骗子、趁火打劫、无良商家”等具有侮辱性的词语和表情包,3篇文章累计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信元公司认为,作为该公众号的注册及运营主体,京财公司上述文章存在大量侮辱、贬损、诋毁内容,使公司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将其诉上法庭。
一审法院判决公众号“老阳”侵害了信元公司名誉权。案件经一审来到上海二中院。
上海二中院认为,京财公司将信元公司的相关产品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外包装上的注明与检测结果并不符,此节测评意见并不构成捏造事实,但文章据此作出“只够、必然、没卵用”等强烈确定、夸张的结论性用词,并未提供相应的依据,易造成公众的误解。同时,文章中还引用了大量具有侮辱性的词语和表情包。3篇文章累计阅读量已超10万人次,影响范围较大,足以使普通公众对信元公司及其产品产生负面评价,对信元公司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京财公司对文章相关用语未作规范处理,亦未尽到审慎的审核义务,使信元公司的商誉受到损害,其行为应依法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综上,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支持信元公司的诉请,并酌定合理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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