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上海公开选拔聘任政府立法专家

将参与起草或者直接起草政府立法草案

本文字数:887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9—2022年)》等文件精神,决定建立本市政府立法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立法专家。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10日止。

据了解,此次立法专家选聘条件为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拥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立法专家将履行下列职责:对政府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起草或者直接起草政府立法草案;对政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对政府立法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对政府立法的评估、废止、清理等提出意见建议;对其他需要咨询论证的政府立法事务提出意见建议。

即日起至11月10日止,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个人报名可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上海司法行政网(http://sfj.sh.gov.cn/)下载《上海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报名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xujd@sfj.sh.gov.cn,邮件名称为姓名及单位。

单位推荐则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被推荐人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xujd@sfj.sh.gov.cn,邮件名称为单位。

据悉,市司法局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成立选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按照差额原则确定立法专家候选人名单,并择优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市领导向立法专家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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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 上海公开选拔聘任政府立法专家 2020-10-20 2 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