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院70周年之际,为加强全球范围内法学教育领域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第三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文明转型与法学教育:挑战与机遇”学术研讨会。与会嘉宾围绕文明转型时期法学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展开研讨,为在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领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献计献策,以期进一步发挥法学教育在全人类应对未来挑战中的作用。
直面数字文明带来的挑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在论坛上发表视频致辞。王晨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愿与世界各国法学界人士一道,加强互学互鉴,广泛开展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围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法治人才培养等重大课题,深入研讨,分享经验,为促进法治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发表主旨演讲。他指出,当前,数字文明的出现和智能社会的到来给人类带来无限福祉的同时,也带来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他呼吁世界各国的法学家以法律人独特的智慧和勇气直面挑战,为构建和平发展、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的人类文明价值体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奋斗。
为文明转型提供法治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在发言中指出,要建立推动我国从“法治教育大国”向“法治教育强国”转变,法治人才必不可少。应加快一流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架构一流的法学课程体系,打造专兼结合、业务素质一流的师资队伍,更新法学教材体系,构建一流法学教材。在新时代,应保持法学教育面向现实问题的导向。法学教育有责任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为文明转型贡献更多的力量。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Simon Chesterman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对法学教育的机遇和挑战发言。他强调,新冠肺炎疫情下,学校教育采取了线上方式开展,暗含机遇,但当今时代,法学教育更是批判性思维、社交技能和团队合作技能等综合素质的培养,这是线上教育无法做到的。因此,应注意在线上教育过程中学生同辈交流缺失的问题。
法学教育应加强国际交流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在发言中提出,未来高等教育法学发展应注意注重提高法学教育的前瞻性、引领性,强调培养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及聚焦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做好信息文明时代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要有利于维护人类共同价值,增进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促进法学院校和实务单位的协同创新,培养创新型、应用型高端法治人才。美国波士顿学院法学院院长Vincent Rougeau指出,要准确识别共同关切,探索不同法域间相互学习借鉴的方式,充分思考本国法律制度与世界经济运行交流衔接、不同价值准则观念更好融合促进的方法。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提出,中国法学院培养国际化法治人才应秉持四大理念。一是要秉持培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卓越法治人才的初心;二是秉持培养具备一流国际化实务能力人才的方向,提高学生国际实务能力;三是秉持国际化引领的师资建设方向;四是要秉持做强国际交流合作的能力和理念,立足“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培养适合智能时代的法律人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在发言中讲到,改革法学教育应坚持四个原则,在“为谁培养人”上突出中国立场、全球视野;在“培养什么人”上坚持法治信仰、为民情怀;在“怎样培养人”上坚持德法兼修、科教融合;在谁来培养上坚持实践为重,共同育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表示,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破镜,法律行业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渗透影响。在此背景下,未来的法学教育应是一种高度重视和塑造内在价值的人格教育;在法学教育理念中,应确立智能转型,着力培养适合智能时代的法律人;在教学手段上,必须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智慧教学,实现法律和技术融合,实现法学教育改革创新。
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下的法学教育
巴西FGV大学法学院院长Sergio Guerra表示,将技术用于法学教育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目前,世界诸多传统法学院都在寻求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新形式、新方法,以适应技术变革所引致的新需求。而新冠肺炎疫情的流行也证明,技术变革比想象中更直接地影响着法学教育,法学院应抓住机遇,为应对未来法律职业需求培训新型法律专业人员。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表示,智能技术的应用颠覆传统,也掀起了法学教育范式的转换。在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同时,我们也需冷静思考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引发的法律问题、伦理问题和社会问题。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在发言中谈到,法学教育首先要顺应法学教育的普遍规律,即加强基本功的训练,中国历史上没有经历过很严格的法律形式主义的时代,而未来中国法律教育则需要不断夯实基础部分;同时,法学教育也要立足中国本土实践,开放视野,更全面地看待和考察中国政治体制以及社会架构。
论坛邀请200余所中国法学院校的代表和来自牛津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慕尼黑大学、悉尼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50余所外国法学院校的代表与会。 (徐慧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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